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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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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黑龙江将军署学务处内设提调、文案和稽查各一员,负责社会文
化事宜。宣统二年(190),黑龙江省城警务公所协同提学司,共同管理戏园、书馆(茶园)、图
书等文化艺术行业。

1913年,黑龙江省教育司内设社会科,管理社会文化事项。同年,省城通俗教育社成立改
良戏曲会、音乐会、美术会和体育会,将舞台艺术和向社会普及音、体、美教育活动纳入政府
议事日程。凡建立文娱场所,须呈文报请警察厅审批;文艺舞台、书曲茶社上演戏曲书目等,
由警察厅审查;对“有伤社会风化”的戏剧书目,均责令禁演。1914~1930年,由省教育科、
教育厅兼管文化事宜。沦陷时期,齐齐哈尔社会文化事宜由伪满黑龙江省公署民生厅管理。
1936年起,社会文化事宜由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社会股管理。

齐齐哈尔解放后,1946年6月,成立齐齐哈尔市文艺协会,为文化艺术界群众性组织,隶
属市委宣传部,兼管全市文化艺术工作。担负接管旧社会遗留的文化艺术设施,团结教育旧艺
人,培养各类文艺专业人员,向专业文艺团体输送文艺人才,组织指导群众开展文化艺术活动,
编辑各类文艺书刊等任务。1949年11月,市文艺协会并入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文化艺
术工作改由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文教局主管。1952年,文教局撤销,文化艺术工作由社会教育
科主管。

1954年8月,齐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始设文化局,管理全市社会文化、艺术、 电影等项工
作。“文化大革命”中,1967年9月,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设立文化组,取代市文化局。同
年11月,文化组与教育组合并为宣传教育组。1968年5月,撤销宣传教育组,再度分设文化、
教育两组。1969年1月,齐齐哈尔市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社会文化组、教育组,管
理文化艺术工作。1970年5月,市革命委员会将文化系统革命委员会和教育系统革命委员会合
并,组建齐齐哈尔市文教局,内设社会文化组、教育组等。1972年11月,撤销市文教局,分设
文化局和教育局。1985年1月,嫩江地区文化局与齐齐哈尔市文化局合并为齐齐哈尔市文化局,
负责市区和所辖县的文化艺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