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文物管理

文物管理




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工作始于解放初。1947年7月,市委发出《关于收集古书、古物并派
专人妥善保存,集中到适当的图书馆,绝对不允许破坏、出卖的通知》。1948年5月,嫩江省
成立文物保管委员会,负责领导全省文物管理工作。省政府主席于毅夫兼任主任委员,省教育
厅厅长关梦觉兼任副主任委员。文物保管委员会办事处设在嫩江省立图书馆(今齐齐哈尔市图
书馆古籍部),凡所征得的文物、碑贴、书画、古籍图书,均由图书馆整理收藏。文物保管委
员会成立后,举办了两次文物展览会(每次展出1周),并在全省开展征集文物及古籍图书活动,
共征得各地捐赠的文物389件,以及大量古籍图书、书画等。

嫩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组成黑龙江省后,1949年1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收集
文化古物集中保存的通令》。1953年4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成立黑龙江省博物馆筹备处,编
制6人,负责发掘、收集、保管省内的重要文物。1954年,黑龙江省博物馆筹备处与黑龙江省
农业资源馆合并,改称黑龙江省地志博物馆。同年,地志博物馆迁往哈尔滨市。1958年,齐齐
哈尔博物馆筹备处成立,隶属齐齐哈尔市文化局,1962年精减机构时撤销。

1978年11月,市文化局设立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1979年,文物管理站印发《全市人民
积极动员起来,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和征集工作》的宣传材料。1980年7月,文物管理站会同黑
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调查发掘昂昂溪文化遗址之一的滕家岗遗址。8月,文物管理站与黑龙
江省文物商店签订收购文物合同,在齐齐哈尔设立收购点,收购流散文物。10月,文物管理站
在昂昂溪、龙沙、碾子山、富拉尔基区,举办出土文物展览会。1983年,文物管理站评为黑龙
江省流散文物收购先进单位,获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奖励。

1981~1984年,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在全市进行文物普查,调查各类址和遗物点151处。
其中,新发现的旧石器时代遗址、遗物点3处,新石器时代遗址101处,青铜器时代遗址1处,
汉代鲜卑墓葬1处,辽、金时代遗址3处,辽、金古城址4处;复查各类遗址29处;采集标本2550
多件。1984年5月,再次成立齐齐哈尔市博物馆筹备处,由文物管理站承担其业务工作。

1985年3月,嫩江地区文物管理站与齐齐哈尔市文物管理站合并,负责全市文物发掘、收
集、管理工作。
1985年前批准的齐齐哈尔市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齐齐哈尔市区文物遗址分布图



000324;[/$$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