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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




解放前,传染病在齐齐哈尔人口死亡因素中占第一位。

解放后,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在居民中进行鼠疫、天花、霍乱传染病的免疫工作。1948
年,鼠疫、霍乱传染病绝迹。1951年,天花传染病也绝迹。1953年,实行突击免疫,春秋两季
给儿童接种牛痘苗,给饮食从业人员接种伤寒菌苗。当年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63.70/10万。

1962年,市区推行小儿麻痹减毒活疫苗。同年,街道建立义务疫情报告员,地段、医院和
区卫生防疫站组成疫情报告网络。1964年,开展市区第一轮全民接种牛痘疫苗。1966年,又推
行接种麻疹疫苗。1973年,市区实施接种流感疫苗。1978年 起,连续开展麻疹、小儿麻痹疫
苗接种大会战。

1983年3月,开始施行计划免疫,接种麻疹、小儿麻痹、“百白破”3种疫苗。1985年,推
行接种麻疹、小儿麻痹、“百白破”、流脑、伤寒等8种疫苗。市区麻疹、白喉、流脑、小儿
麻痹、伤寒、病毒性肝炎、流行性出血热、猩红热等传染病总发病率由1965年的4081.72/10
万下降1985年的316.37/10万。传染病死亡率由解放前的第一位下降到1982年的第九位。疫情
管理工作达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疫情报告率为98.21%。

1962~1985年齐齐哈尔市疫情报告情况表
单位:例、%




鼠疫防治 宣统二年(1910)十一月,流行鼠疫,波及省城齐齐哈尔及4个乡、43个村屯,
死亡1402人。最多的一个村屯10余户死亡46人,其中一家17口人死亡15口。

1920年8月,齐齐哈尔发生鼠疫有383人染病为此,在齐昂车站设立检疫所,凡经由昂昂溪
来自省城齐齐哈尔的乘客一律接受检查。1928年,加强鼠疫检疫制度,凡东清铁路、兆昂铁路
往来旅客可疑者,均扣留隔离一星期,证明确非鼠疫带菌者方予放行。

1946年,辽、吉地区发生鼠疫,市政府和西满军区联合成立齐齐哈尔市卫生防疫委员会,
采取防疫措施,防止传播。同时成立卫生防疫基金募集委员会、卫生宣传教育委员会和隔离所。
1947年9月,市区发现一名鼠疫患者。为防止疫情传播,市防疫委员会建立交通检疫站,设立
12个预防鼠疫注射站,加强疫区来人检疫,为175982人注射鼠疫疫苗。娱乐场所停业,学校停
课一周,控制了疫情传播。1948年,市长朱新阳发布命令,要求凡有条件注射的市民,一律突
击注射两次鼠疫疫苗,并发给注射证。7月,齐齐哈尔市火车站设立检疫站,凭注射证购买火车
票。此后,齐齐哈尔市再未发生鼠疫传染病。

霍乱防治 1922年8月,霍乱传人省城齐齐哈尔,霍乱患者375人,死亡163人。临时收容
所还隔离病人100多人。1940年开始,对军人、机关职员、接客业从业人员(旅店、妓馆)和劳
工(工人),强制接种霍乱混合疫苗,市立医院第五病房设100张传染病隔离床收治霍乱病人。

1945年,市区发生霍乱15例,死亡11人。1946年,霍乱大流行,共发生256例,死亡72人。
市防疫委员会断绝疫区交通,派员监视病人隔离工作,并购买大批治疗霍乱药品及预防注射疫
苗。动员各区街卫生委员会彻底调查病户,将病人收容治疗,对病源地采取彻底消毒等防病措
施。全年,接种霍乱疫苗10061人次。1947年8月,市区又发生15例霍乱病人,死亡11人。除对
患者隔离治疗外,继续施行预防接种。1948年后,霍乱再未在齐齐哈尔市流行。

天花防治 清光绪十一年(1885),省城齐齐哈尔首次为67名婴儿接种牛痘疫苗。1925年,
省城齐齐哈尔发现天花患者1例。1930年,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发布种牛痘疫苗规划14条,
要求凡出生满6个月儿童均需种痘,5年后补种一次,全年为929名儿童接种牛痘疫苗。牛痘疫
苗除官方供应外,药店也出售。1944年,发生5例天花患者,无一死亡。

1947年,市立医院住院病人中发生8例天花患者,死亡2人。院方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封锁出
入,以防天花在人群中传播流行。市政府及市防疫委员会派医生为市民接种牛痘疫苗。1948年,
对儿童、学生实行应急接种牛痘疫苗。

1950年,市区发现1名3岁幼儿患天花,市人民医院即对现场进行消毒,并对患者邻居种牛
痘疫苗。翌日,对该区市民普遍接种牛痘疫苗,控制疫情传播。自1951年后,全市无天花再发
病例。为巩固预防效果,1953年实行突击免疫措施,春、秋两季给儿童接种牛痘疫苗。1964年,
全民普种牛痘疫苗。1980年后,停止接种牛痘疫苗。

麻疹防治 1931年以前,省城齐齐哈尔就有麻疹流行的历史。1947~1948年,市区麻疹大
流行,由于医疗水平所限,死亡率较高。1949年,死亡765人。1951~1956年发生27402例,麻
疹患儿死亡269人。

1955年,市卫生局抽调各医疗部门600多名医务人员深入街道居民组,进行麻疹防治工作。
1956年,齐齐哈尔市建立防治麻疹委员会,各区建立防治麻疹小组和工作组。采取推迟发病年
龄、减轻症状、缩短病程和控制死亡综合防治措施,先后培训2919名基层卫生干部。1958年,
麻疹流行,发病20045例,发病率2729.52/10万,死亡率1.8%。市区597个托儿所发病儿童占
85%。疫情爆发主要原因是从宝清、密山迁来齐齐哈尔市的数千名工人及家属传播所致。市防
疫、医疗部门本着积极防治、推迟发病年龄、保护体弱儿童、减少并发症、降低死亡率的原则,
加强疫情报告。轻患在家隔离,由地段医访视、检诊、治疗,合并症者一律入院治疗。市区较
大医院共留出300余张麻疹病床。为疫区儿童服用球蛋白及脐带粉,并在群众中大力宣传麻疹
预防和护理知识。

1964年,麻疹又呈大流行趋势,年发生15425例。同屋、同院传播占79.6%,合并症占37.4%,
流行持续3个月。从50年代至1966年,预防麻疹均采用全血注射、胎盘浸出液灌肠和服用紫草散
(或紫草糖浆)等。同时对易接触患者的2岁以下和病弱儿童服用球蛋白或脐带粉进行预防。1966
年后,麻疹疫苗问世,开始接种疫苗预防麻疹。1974年,麻疹发病率由1958年的2729.52/10万
降至76.97/10万。

1978年,市卫生局成立防治麻疹领导小组。市区中小学学生共15万人接种麻疹疫苗。同年
麻疹发生496例,发病率为44.87/10万。1982年初,麻疹发病率又呈上升趋势,仅1—3月市区
就发生194例,比1981年同期上升4.8倍。流行原因是1981年秋季麻疹疫苗预防接种率低,抽查
85例患儿,有23例未接种,占27.0 6%。市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应急接种,并为漏种儿童补种,
很快控制了疫情。1983年发生63例,发病率5.14/10万。1984年,发病率稳定在5.57/10万。
1985年,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全年发生21例,发病率1.68/10万。

白喉防治 1931年,省城齐齐哈尔发生白喉传染病1937~1938年,全市流行白喉,死亡率
较高。

沦陷时期,预防白喉的疫苗白喉类毒素只给日本儿童注射,中国儿童得不到预防注射。

1949年,发生白喉患者97例,死亡3人。医疗卫生部门开始对重点人群注射白喉类毒素进
行预防,提倡儿童出门戴口罩。1951年后,每年进行白喉类毒素预防注射。1951~1956年,白
喉发生167例,死亡26例。1958年,白喉发病率下降到0.14/10万。

1961年,白喉发病率回升,1962年上升为1.97/10万。1963年,白喉流行,6—10岁儿童
发病率高,继续呈上升趋势,1964年达到高峰,年发生158例,发病率为17.39/10万,死亡5
例,死亡率达3.16%。市卫生防疫部门对发生疫情的学校、托儿所采取紧急预防措施,对发病
单位出入人员提供1/5000高锰酸钾水含嗽,用呋喃西林喷咽。为防止传染,停止集会,影剧
院、文化宫禁止一米以下儿童入常对发病者进行晨检和家庭隔离治疗。同年,对重点地区2万
人进行白喉类毒素预防接种。1974年,发病率降至0.37/10万。

1982年3月,市区发生4例白喉患者。1983年2月,发生12例白喉患者,死亡1例。1984年,
发生3例白喉患者。市卫生防疫部门对可疑者一律收治隔离,进行红霉素喷咽和接种精制白喉
类毒素。针对容易发生白喉的监管场所进行重点检查,11月对监管场所进行防病工作检查,加
强特种人群的防病工作。1985年,市区发生1例白喉患者,发病率降至0.08/10万。

流行性感冒防治 1931年,省城齐齐哈尔驻军马占山部,发生一次较严重的流感,在收治
的200多名病人中,病死率为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市发生过三次大型流感。首次为1953年,市区发生1636例,发
病率267.88/10万,死亡87人,病死率5.32%。第二次为1957年,是历史是流感发病最高年份,
年发病人数高达30万,发病率4.500/10万,死亡24人,病死率为0.008%。此次流行的首例患
者为第一军医学校教师由天津返回齐齐哈尔后患流感,继而有4名学生传染得病4天后,市区相
继有患者出现。从3月13日至5月5日历时55天,流行中止。1958年,流感第三次在市区大流行,
历时93天,发病人数6833人,发病率1066.30/10万。在此期间,市人委、市卫生局连续发出有
关防治流感的紧急通知及通报。市防疫部门深入人群采用过锰酸钾、盐水、可硼酸水含嗽,投
服贯仲汤、钙克斯片和银翘解毒丸等药以及阿的平点鼻等预防措施。以区为单位组织医疗卫生
人员和学生,成立临时消毒队,用乳酸等药进行空气消毒。医疗单位设隔离病房,收治流感合
并症病人。娱乐场所停止活动。

1972年,齐齐哈尔市成立防治流感领导小组,召开预防流感紧急会议。市第一医院成立流
感门诊。市防疫站对影剧院及公共场所人群投贯仲汤等预防药500多公斤。1973年,施种流感
疫苗。至此,市区控制了大型流感的流行。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1931年,省城齐齐哈尔发生
病例。

1950年~1960年,市区共发生110例流脑患者,死亡17人。其中1952年流脑发病率为
6.33/10万,1960年发病率为5.33/10万。

1964年,流脑发病率增高,年发生100例,发病率11.01/10万,死亡4人。发病者15岁以
下占。79%。市卫生防疫部门根据历次流脑疫区调查得知,气温突变、日温差10以上、绝对温
度低、居室气流不畅、采光不好是造成流脑传播的因素。

因此,影剧院、文化宫等公共场所采取清场制度并提倡湿式扫除,对流脑患者周围有上呼
吸道炎症者投服磺胺药物预防,并印发《流脑疫区处理常规》宣传材料。1966年,流脑呈散在
发生,疫点分散,局部地区有爆发流行。仅铁锋、龙沙、富拉尔基、建华4个公社就发生48例,
死亡9人,病死率达18.75%。1967年,流脑大流行,自1月开始5月终止。共发病1500例,发病
率154.91/10万,死亡89人,病死率5.93%。郊区杜尔门沁、霍托气、胜合、前五家子等村屯
形成爆发点。据流行病专家分析,“红卫兵大串连”是引起这次流脑蔓延的社会因素。同年,
成立齐齐哈尔市防治流脑指挥部,在市民中广泛推行盐水嗽口、生食大蒜、氯霉喷咽及呋喃西
林滴鼻等措施预防流脑。

1971~1973年,流脑发生例数分别为90例、119例和174例。1973年,开始注射流脑疫苗。
1975年,流脑为中等流行,年发病663例,发病率61.51/10万,死亡37人。1976年,市防疫部
门试用新洁尔灭、香鱼喉片等药品对300人进行消除流脑带菌状态效果观察,结果不明显。1978
年起,流脑发病率逐年下降。同年,发病187例,发病率为16.82/10万。1980年,发病111例,
发病率为9.53/10万。1985年,发病404例,发病率为32.04/10万。

百日咳防治 百日咳,中医又称“吓蟆咳”、“疫咳”是一种儿童传染病解放前,发病率
较高。

1954年,开始应用百日咳疫苗注射进行预防。1952~1956年,百日咳发生2401例,死亡4
人。1957年,百日咳发生2140例,发病率314.05/10万,死亡48人,病死率2.24%。1965年,
市区百日咳发生流行,发病7395例,发病率790.13/10万,死亡5人,病死率为0.07%。

预防百日咳虽有菌苗注射,但效果不佳。1978年,发病率62.51/10万。1983年,发病率
降为26.74/10万。1985年,市区百日咳发病率为9.68/10万。

脊髓前角灰白质炎防治 脊髓前角灰白质炎简称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1955年,
齐齐哈尔市开始有小儿麻痹症病例报告,全年发病20例,发病率0.03/10万。1958年,病例增
多,至1959年市区形成流行高峰,发病189例,发病率为23.88/10万。1963年,病例再次增多。
1964年,市区出现第二次高峰,年发病561例,发病率高达61.74/10万,死亡1人。据卫生防疫
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小儿麻痹症者有4~5年周期性流行的倾向,多数年份的发病季节是从6月开
始上升,7~9月达高峰,10月开始下降。

1962年,国家开始生产减毒活疫苗。从此,全市实行免疫接种。1966年,液体疫苗又改制
成为奶油糖丸,进一步方便儿童服用,收效显著。同年,发生15例小儿麻痹症患者。1967年后,
发病率又逐渐升高。1969年,发病27例。至1974年达64例,发病率6.97/10万。

1978年,为增强儿童免疫力,市区11万名2个月到3周岁儿童和小学一年级学生服用小儿麻
痹糖丸,服用率为98.71%。同年,发生小儿麻痹6例,年发病率为0.54/10万。1979年,进行
以服用小儿麻痹糖丸为主要措施的接种大会战,小儿麻痹症的流行得到控制。

1981年,市卫生防疫部门根据全国和黑龙江省的疾病监测科研计划,对0~30岁人群进行
13905人次脊髓灰质炎后遗症调查,共查出后遗症者15例。1985年,市区发生1例小儿麻痹症患
者,发病率为0.08/10万。

痢疾防治 民国期间,省城齐齐哈尔痢疾为多发疾病,每年夏秋季节呈流行趋势,发病人
数多,死亡率高。

1951~1957年,痢疾发病率呈逐年上升趋势,1951年,发病49例,死亡1人。1955年,发
病增至2101例,死亡5人。1957年,发病4 710人,死亡19人。发病率高达692.17/10万,发病
由6月开始逐渐增多,7月达高峰,8月下降,3个月占年发病数的91.04%。市卫生防疫部门在
痢疾流行季节对发病单位建立隔离室管理,投服噬菌体药物进行痢疾防治。

1959年,市卫生局印发《齐齐哈尔市医疗单位防治痢疾暂行规定》、《齐齐哈尔市痢疾类
疾病统一诊断报告标准》和《儿童机构防治痢疾须知》等文件。各医院门诊建立中毒性痢疾抢
救室。1972年,昂昂溪三岱屯生产大队发生爆发型痢疾。仅6月28日至7月5日,就发现痢疾患
者300余人,经市、区医疗、防疫人员抢救治疗,无一死亡。1974年,痢疾发病率为各传染病
之首,达1143.66/10万。1976年,为加强痢疾病的防治,市卫生部门进行痢疾菌药敏试验。
用13种抗菌素和中草药对福氏菌及采纳氏菌等16个菌株作药敏试验。结果13种抗菌素以痢特灵、
新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药敏度为最高;中药以黄连、石榴皮、地榆药敏度为最高。

1978年至1981年,痢疾发病率持续上升。1978年,痢疾发病11678例,发病率为1056.43/
10万。1981年,发病24586例,发病率高达2077.58/10万。经卫生部门调查分析,主要和食品
卫生管理不力有关。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卫生工作作为全市人民生活中的大事来抓。市
卫生防疫部门在1983年开展流行性腹泻防治工作,培训476名防治医生。1985年,痢疾发病6581
例,发病率降至207.56/10万。

肠伤寒防治 肠伤寒俗称伤寒,是齐齐哈尔地方流行较严重的传染病之一。1919年发病37
例。1931年,伤寒在劳工和居民中广泛流行。1939~1942年,发病221例,死亡52例。

1948年,齐齐哈尔市开始接种伤寒菌苗。1951~1956年,共发生195例,死亡9例,6年间
没有出现大的上升或流行趋势。1957年后,由于人口逐年剧增,人口流动频繁以及疫区处理不
彻底造成传染源的积累,使发病率增高。1957年,发病率296例,发病率34.50/10万;1959年
发生1225例,发病率165.04/10万。

1960年,因自然灾害,城乡人口移动频繁,致使1961年发生伤寒大流行,市区年发病1946
例,发病率215.46/10万;1962年发病率为208.61/10万。同年,进行伤寒流行病学调查,发
现每年7~10月伤寒病例数占全年发病例数的53~79%;疫情分布较广,71%的居民委员会有
伤寒病人;从职业上看,学生发病为最多,占31.7%;从年龄分布上看,以7~30岁发病为最
多,占68.3%。1963年后,发病率逐渐下降。

1976年起,伤寒发病率又逐渐升高,年发生496例,发病率45.94/10万。1977年,市区发
生1321例,发病率达121.33/10万。龙华、浏园等10个生产队和居民委员会为伤寒爆发点。每
爆发点少则5例,多则达81例,龙华一小队因得病人数多,生产陷于停顿状态。1977年,市区
伤寒的发病率居全省第一位。

1978年,市卫生部门将伤寒病确定为传染病防治重点。市、区各自制定防治伤寒工作方案,
并成立领导小组。市防疫部门对市区近3年来患过伤寒的1636名患者进行采血试验,对其中阳
性患者进行大便检查,检查出的慢性带菌者一律用磺胺等药物进行治疗,收效较好。同时,对
市区127940人进行伤寒三联菌苗预防注射,接种率为91.49%;对91眼大口食用水井进行消毒,
对965个厕所进行灭蝇灭蛆处理。1980年,发生伤寒530例,发病率45.5/10万,发病面波及到
200个生产队和居民委员会,发病率仍为全省第一位。1981年,市委、市政府把防治伤寒列入防
治“三病”(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之一,作为当年15件大事来抓。市卫生局发布《关于加
强防治伤寒的决定》,并参照甲类传染病防治措施,对269处伤寒疫区投放7500元的药物,消毒
灭蝇,减少传播媒介,控制传染源。1981年,发病148例,发病率12.50/10万,比1980年下降
72.08%。发病率控制在全省13/10万的标准之内。1982、1983年伤寒发病分别为90例和34例。
发病率为7.35/10万和2.77/10万。1984年,市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以伤寒防治为重点的肠道传
染病防治工作,并对1983年的34例伤寒患者和192名密切接触者进行带菌调查,全年发病率降至
2.18/10万。市卫生防疫站在全省伤寒防治工作中,被评为省先进单位。1985年,市区发生24
例伤寒患者,发病率为1.98/10万,为历史发病最低年份。

病毒性肝炎防治 病毒性肝炎也称传染性肝炎,简称肝炎。1955年,北满钢厂(今齐齐哈
尔钢厂)发生4例病毒性肝炎。1958年,市区发生546例,发病率22.0/10万。1958年开始,市
防疫部门将肝炎列入重点传染病管理范围。

1959年,肝炎在军营、托儿所及医院职工中流行,发病率50/10万。市防疫部门对流行区
易感染者及医务人员注射胎盘球蛋白,同时成立市防治肝炎工作委员会,加强对防治肝炎工作
的领导。市卫生局发布《肝炎诊断标准》以及《儿童机构预防须知》。同年,按照重点普查全
面防治的精神,组织市直医院医务人员进行全面普查。共检查176个单位264876人,查出发病
单位87个,病人846人。市防治肝炎委员会还印发《肝炎现患处理办法》和《饮食店、食堂、
水源地具体消毒要求》等技术资料。1960年,市区确定4个诊断肝炎中心医院,设专用床位402
张。1961年,肝炎发病率出现高峰,年发病2829例,发病率达320.20/10万。1965年,出现第
二次高峰,年发病2962例,发病率316.48/10万。市防疫部门根据疫情,开展地段防治工作,
对病户每周访视1~2次,实行分餐制,并为682位孕妇、炊事员施用胎盘球蛋白,为1099个接
触者试用茵陈大枣汤进行防治。

1970年,肝炎发病592例,发病率60.29/10万。1974年,发病率79.05/10万。1975年,
发病1043例,发病率上升为96.76/10万。1979年,发病率高达99.82/10万。市卫生局组织市
防疫站、市传染病防治院等部门成立病毒性肝炎流行病学调查组,开展重点抽样调查。在抽查
的178个班组(科室、生产队)、1974人中,查出肝炎患者53人,占被检人数的2.68%。

1970~1980年,肝炎在市区呈上升流行趋势。1980年,市区肝炎发病2046例,发病率
175.63/10万。市防疫部门将肝炎列为防治重点,培训95名肝炎防治技术人员。市、区均成立
肝炎防治办公室。为杜绝肝炎病传染,在医疗注射中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制。1981年,肝炎发病
出现高峰,年发生4604例,发病率高达389.33/10万。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将肝炎列
入重点防治的“三病”之一,作为全市15件大事来抓。市卫生局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肝炎防
治工作的决定》和《全国病毒性肝炎科研工作会议纪要》精神,举办肝炎防治技术学习班,学
习著名病毒学家吴凯教授《关于病毒性肝炎的新进展》学说以及病原学和肝炎诊断治疗技术。
1982年,市区肝炎发病1476例,发病率120.58/10万,比1981年下降67.95%。40个市直企业
医院中有27个建立肝炎门诊,配备专职医生,严格管理病历和器械。市传染病防治院对污水实
行液氯消毒,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1983年,市区实行一人一针一管率达100%;器械一用
一消毒达86.36%;献血员采血前两查率(肝功和表面抗原检查)为98.41%,从而减少疫源传播。
同年,肝炎发病率降至109.98/10万1984年,以“加强血源管理,落实综合措施”为原则进行
肝炎防治工作,特别监督托儿所、幼儿园预防肝炎措施的落实。同年,肝炎发病率103.25/10
万。1985年,肝炎继续被列为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市卫生局成立肝炎防治领导小组,市、
区防疫部门专人抓肝炎防治工作。全年,肝炎发病率降至46.11/10万。

流行性出血热防治 流行性出血热,简称出血热,为自然疫源性疾病,鼠类是唯一的传染
源。1966~1983年,市区只有散发病例。1971~1983年,出血热发病率为0.08~0.25/10万。
1981年10月至12月,发生3例出血热患者,死亡1人。调查当地自然地理情况,发现有出血热的
传播宿主黑线姬鼠,被确定为出血热疫区。1982~1983年发生3例。

1984年11月至12月,市区发生13例出血热,发病率1.29/10万,死亡4人,病死率30.77%。
有3例病人获得血清血诊断,基本上证明齐齐哈尔市在地理环境上属该病的自然疫源地。市防
疫部门针对出血热发病率上升的局面,及时制定防治方案,成立诊断抢救小组,配合有关部门
开展灭鼠活动。1985年,出血热发病率再度上升,年发病率为25.99/10万。市防疫部门根据疫
情,及时举办出血热地理流行病学调查学习班,培训出血热防治技术人员。在疫区落实“三早
一就”(早发现、早休息、早治疗和就地治疗)的防治方案,终使疫情得到控制。

猩红热防治 1933年,齐齐哈尔发生猩红热患者9例,死亡5人。1940年,发生54例,死亡
5人,病死率9.25%。1942年,发生27。

新中国成立后,齐齐哈尔市区猩红热出现几次周期流行。1955、1956年,发病率分别为
91.97/,10万和68.55/10万。防治猩红热,一般用化学药物进行预防和治疗。市卫生防疫部
门对与患者密切接触者采用口服磺胺药和过锰酸钾含嗽等措施预防。1958、1959年,市区猩红
热发病率升高,分别为92.81/10万和81.49/10万。除对病患周围人群投药预防外,还对患者
的用具进行煮沸或药物消毒,12岁以下的易感染者用1/5000青霉素喷咽喉或滴鼻预防。

1972、1973年,市区猩红热大流行,分别发生6976例和3991例,发病率分别为680.7/10
万和379.43/10万。市医疗部门对住院的猩红热恢复期患者,实行到病愈脱皮后方解除隔离的
制度,少数患者经细菌检测无病原菌方准许出院。1977、1978年,发生中等程度流行。经分析,
每4~7年出现一次周期性流行,每次流行期长达两年之久。

1979~1984年,猩红热发病率呈递降趋势,1984年降至35.12/10万。1985年,略有升高,
发病477例,发病率38.14/10万。市防疫、医疗部门密切配合,对患者进行早期诊断、早期
隔离、早期治疗,控制了猩红热的传播流行。

斑疹伤寒防治 斑疹伤寒的唯一传播媒介是人虱。1951~1958年,市区共发生80例,死亡
2人。1959年,斑疹伤寒病例增多,当年发病57例,发病率7.2/10万。1961年,发病399例,发
病率45.27/10万。1962年,发病率上升到463.0 8/10万,比1958年增加99.57倍。1962年12月
到1963年1月,车辆工厂第二子弟小学爆发斑疹伤寒,有109名患者。市防疫部门经流行病学调
查,表明斑疹伤寒发病季节多为冬春两季,发病年龄以10~30岁为主,占发病数的67.10%。为
了有效预防斑疹伤寒,强调搞好个人卫生,消灭虱子,用斑疹伤寒疫菌进行特异性预防。注射
对象主要是防疫医护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交通和旅社的服务员以及通过流行区的工作人员
等。对旅店、浴池、理发店等服务行业进行全面灭虱,对疫区周围人群除接种疫苗外,均用DDT。
灭虱,并设指定医院收治患者。市防疫部门抽调55名医务人 员及部分学生到疫区灭虱,为19个
居民委员会146个组3500户居民发放六六六粉灭虱。灭虱后抽查,无虱率为93.6%。

1974年,斑疹伤寒发病率0.66/10万。1977年至1978年,市劳动教养所爆发斑疹伤寒,分
别为79例和74例。市防疫部门及时对劳教所进行灭虱,使带虱率由100%降至0.9%,控制了斑
疹伤寒的发生和蔓延。1979年,市区发生2例,发病率0.18/10万。1980年发生4例。1981年后,
斑疹伤寒基本被控制。至1985年,无新患者发生。

炭疽病防治 炭疽病为羊、牛、马等家畜的传染病,人因直接或间接与病畜接触而感染,
此病有明显的职业性。1963年3月至4月,市皮毛厂工人中发生2例患者;1966年11月,昂昂溪
区大兴屯发生1例;1969年3月,市皮毛厂发生1例,患者均死亡。1969年后,市防疫部门检疫
皮毛厂皮张,对检出的阳性皮张采用升汞、福尔马林消毒或焚烧。1970年后,市区无此病发生。

麻风病防治 麻风病人在市区虽有发现,但皆为外地迁入或外流人员,故多年以来,对麻
风病管理无明确规定,也不执行报告制。

1972年,根据黑龙江省《关于控制外省麻风病人流人省内的通知》精神,市公安、民政、
劳动、卫生等有关部门严格控制从外省迁入齐齐哈尔市落户人员,发现患有麻风病者,一律不
予落户,送回原籍治疗。

1976年11月至1977年2月根据中央、省有关部门对麻风病防治精神,市卫生局为尽快查清
齐齐哈尔市麻风病的发病情况,切实加强麻风病的管理和防治工作,市卫生局抽调皮肤科专家、
流行病学医师等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市麻风病核实定诊小组,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工作,定
诊麻风病人14例。其中结核样型8例,瘤型5例,不清型1例。对临床体症及自觉症状较重的病
人,口服氨基风药片,进行药物抗风治疗。对阴性麻风病人,也及时给予治疗。此次检查,未
发现麻风病传染源。

乙型脑炎防治 1957年和1971年,市卫生防疫站与长春、南京等地协作,进行乙型脑炎
(简称乙脑)隐性感染调查,在齐齐哈尔市未发现乙脑患者。1974年,根据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关于做好乙脑防治工作》的精神,由市卫生防疫站、市传染病防治院联合组成乙脑防治办公
室。通过车站检疫和医疗单位检诊,市区共发现疑似乙脑患者6例,其中外县来齐齐哈尔市就
医4例,经全面确诊,3例为乙脑患者。采取隔离病人和管理传染媒介等防治措施,治愈1人,
死亡2人。全年,举办6期防治乙脑学习班,培训1100多名医疗和防疫人员。1975年以后,未出
现乙脑患者。

肝吸虫病防治 市区肝吸虫病主要发生在喜欢食用生鱼的朝鲜族居民中。1972年8月,市
卫生局抽调11名医务人员,组成肝吸虫病防治小组,深入龙沙区朝鲜族集居的前进生产大队普
查肝吸虫病检查854人,查出肝吸虫卵阳性227例,感染率为26.58%。市卫生部门在生产队建
立简易病房,将查出的病人分5批治疗。经用六氯对二甲苯油治疗,收到较好效果。在第一批
30例患者的随访观察中,一个月内虫卵转阴率达100%。两个月后复查,未发现虫卵。大多数
患者的自觉症状和临床体征均有明显改善。

1973年,在梅里斯区鲜明大队普查897人,查出肝吸虫病169人,感染率为19.05%。其中
男135人,女34人。年龄最小者7岁,最大者70岁。青壮年(20~40岁)感染率高,为21.38%~
45.28%。经用血防846片剂治疗,在17~36天转为阴性。1974年以后,市区未发现肝吸虫病例。

性病防治 1913年,省城齐齐哈尔就有防治性病措施,如为业娼(妓女)购买防治性病用洗
涤器等。1921年,省城齐齐哈尔3名患花柳病者死亡。1936年,性病发病率明显上升,患性病
者2015人,其中梅毒65人,软性下疳272人,慢性淋病1678人。同年,市立永安诊所治疗性病
患者1291人。1937年,对443名妓女进行梅毒反应检查,其中阳性者313人,占70.65%。1939
~1940年,性病患者4957人,其中梅毒265人,淋病4457人,软性下疳235人。日伪当局规定接
客业一年检查2~6次以上,对性病患者进行治疗。

1947年,市政府取消妓院。1950年1月至6月,市立医院对性病患者309例进行治疗,90例
痊愈出院。

1955年2月,市卫生局抽调7名医务人员组成少数民族性病防治组,深入卧牛吐达呼尔族自
治区,免费进行性病防治。1957年,性病防治组抽查该区1721人,查出阳性反应占8.8%。经
一段治疗后,临床上基本不见阳性患者。

回归热防治 1944年,驻齐齐哈尔日本侵略军第三部队在市场上贩卖带虱的军用物品,把
回归热传染病带入齐齐哈尔,持续流行4年之久。由于缺医少药及治疗不当,老年人病死率较
高。因其流行特点基本与斑疹伤寒相同,故常与斑疹伤寒混合流行。

1948年后,市区普遍应用青霉素治疗及灭虱。1951、1952年各发生1例。1953年以后,未
发现回归热患者。

结核病防治 解放前,齐齐哈尔结核病广为流传,一度占各种疾病死因之首,被称为“白
色瘟疫”。而且,全市无一家结核病防治医疗单位。

解放后,1951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在东北各城市推行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齐齐
哈尔市区有3230名儿童接种卡介苗。1952年,成立齐齐哈尔市结核病防治院。1955年,市结核
病防治院收治结核病患者226名,治愈出院202人,病死率0.89%。1956年,建立齐齐哈尔市结
核病防治所,其主要任务是预订卡介苗并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实施接种工作。1958年,市卫生系
统组织结核病防治人员在检查6995人中,发现结核病患者186人,占受检人数2.6%。次年抽检
6042人,其中患病者295人,患病率为4.88%。1952~1962年,市区有5.2万余儿童接种卡介苗。
1955~1965年,市结核病院门诊总数为14.14万人次,其中住院治疗3 911人。1975年,富拉
尔基区结核病防治所成立,为全市第一所区结核病防治所。1965~1979年,结核病患病率和死
亡率大幅度上升,病死率由1965年的5.6%,上升至1979年的14.5%。其中,1975年的结核病
病死率高达16.7%。

1980年,根据《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方案》要求,市区进行结核病抽样调查,
实查16278人,占应查人数96.29%。受检人数中,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91人,患病率1.17%。
其中,城市男性患病率0.93%,女性为0.72%;农村男性1.35%,女性为1.57%。14岁以下占
10.47%,15~29岁占26.7%,30~49岁占30.89%,50岁以上占31.94%。由抽样患病率1.17%
推算,市区约有活动性结核病患者1.3~1.5万人,排菌病人约50 0多人。同年,为新生儿接种
卡介苗5448人,接种率54.1%;学龄前儿童接种3.4万余人,接种率92.8%。1981年,市委、市
政府将结核病列为“三病”防治之一,作为解决全市人民生活15件大事之一来抓。1982年,为加
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和防痨网点建设,成立市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举办接种卡介苗、防痨、疫
情统计、检验等学习班,培训470名结核病防治人员。市区卡介苗接种重点转向新生儿,同时进
行小学一年级复种、初中一年级再加强接种一次工作。市结核病防治部门,首次开展市区肺结
核可疑者调查工作,调查54.45万人,共发现肺结核可疑者15375人,发现率2.82%。经检查发
现带菌者262人,对这些病人均进行化学疗法治疗。1980年至1983年,市辖7个区相继建立区结
核病防治所,80%以上医疗单位设置结核病防治科,并配备专兼职防痨人员200人,建立卡介苗
常年接种站48个,形成以市结核病防治所为业务指导中心的市、区、乡、村四级防痨网络。结
核病防治措施的不断加强,抗结核病特效药(如链霉素、派司、异烟肼等)普遍应用,市区结核
病死亡率大幅度下降。1982年,结核病死亡率为0.023%,列死因第七位。1983年,市区有活动
性肺结核病人1460人。1984、1985年,市区卡介苗接种人数分别为30.420人和33785人,有活动
性结核病人为1113人和1147人,年病死率分别为7.4%和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