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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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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监督 50年代初,齐齐哈尔市开始进行食品预防性卫生监督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
作,主要是检查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培养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干部等工作。1950~1951年,
市卫生局抽查138份清凉饮料,禁止出售不合卫生要求的饮料。1955一1956年,市卫生防疫站等
组织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受训者70多人。市防疫部门鉴定处理腐败变质的水果、蔬
菜等食品5.87万斤,埋掉痘肉1166斤,对13个用死猪、病猪做酱肉及其他违犯食品卫生条例的
铺户送交法院处理,停业整顿16户。1957年,市区饮食业推广“厨房密闭化、自动化和万能蒸
汽罩”的经验,各饮食单位陆续添置冷藏设备。1959年至1961年,市区受训练的卫生委员7000
人,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9000余人次。对“代用食品”(如甜菜渣、豆腐渣、野菜等)生产加
工进行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卫生部、商业部联合发布的《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及卫生“五四
制”》精神,市人委、市政协组织卫生检查团对68个饮食、食品单位进行检查,其中卫生上游
单位22个,占总检查数32.4%;中游单位24个,占35.2%;下游单位22个,占32.4%。

1963年,市爱卫会制定食品卫生的“三防四卫生”(防尘、防腐、防蝇;操作卫生、食品
卫生、作业场所卫生、个人卫生)要求。市卫生局统一发放食品、饮食行业营业卫生许可证。
市区20多家较大的饭店购置贮存肉食的冰箱,各食品厂坚持从原料到成品均送市防疫站进行卫
生鉴定,合格后才投放市常1965年8月,市卫生局、商业局、工业局联合召开全市饮食食品卫
生工作会议,推广市水果站、肉食商店等单位卫生管理经验。

1972年,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经测验合格者发放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及格
证。1974年起,市卫生防疫部门对工业废水灌溉蔬菜后毒物吸收进行调查,预防蔬菜污染对人
体健康造成影响。1978年,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是食具消毒和推广食品防腐经验。同年,
市卫生防疫部门对榆树屯化工厂汞污染周围农作物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玉米中汞含量22.23微
克/千克,当即责成化工厂对废水进行处理后再排放。

1981年,市人大、市政府、市爱卫会和市食品卫生领导小组组成食品卫生检查团,先后检
查食品加工厂、食品商店、饭店、职工食堂等414个单位。检查结果,卫生一类单位137个,占
33%;二类单位200个,占48.3%;三类单位77个,占18.7%。市政府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加
强食品卫生工作的意见的报告》,把食品卫生工作作为“五讲四美”的突破口,把住病从口入
关,保障人民健康。1982年,市政府任命50名卫生防疫人员为市食品卫生监督员,任命21人为
市食品卫生助理监督员,形成经常性食品卫生监督网。同年,对129家食品,冷饮加工厂的车
间布局、原料灌模、化验设备等进行验收。1983年7月,国家颁布《食品卫生法》,市区共培
训食品卫生专业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约3万余人,占应受教育人数的
85%。并对2.1万余名饮食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受检率80.5%。为健康者发放食品从业人
员健康证,对有碍食品卫生病人,签发调离通知书。同年,市食品卫生监督监测站对3128家食
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依法对139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其中,限期
改进50家,罚款42家(罚款额5013元),停业整顿30家,警告14家,禁止销售产品3家。1984年,
市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对流动食品售货车制作进行卫生技术指导和使用管理。对196家饮食点开
展卫生设施监督检查,其中122家有固定洗刷池,占62%;168家有消毒设备,占85.7%;84家
坚持餐具消毒经常化,占42.85%。全年,市区各食品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共投资2500万元,
用于企业的改建和卫生设施的增建及改造,食品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1985年,抽查142家饮食点,有固定洗刷池的占87%;有餐具消毒设备的占98%,均比上
年有较大幅度提高。同年7月,市人大、卫生局、爱卫会组成3个食品卫生视察组,对91个冷饮
加工厂、饭店、食品商店等单位进行视察。市食品监测站对1694.个单位进行卫生检查,对322
家卫生不合格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其中51家限期改进;37家停业整顿;11家没收或消毁食品;
131家被罚款(罚款额1.97万元)。还对125个食品加工企业的车间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
进行审查监督。

食品卫生监测 50年代,市食品监测部门主要对冰棍及饮料卫生进行监测。1955~1959年,
抽查冰棍191件,合格率各年分别为43.8%、60%、36.7%、65.1%和16.9%。

60年代初期,重点进行“代用食品”监测。1978年开始,对地产食品有计划地进行定期监
测。

1980年,市食品监测站对冷饮、肉制品、奶类、酒类及酱油等14个品种437件样品进行测
定,食品合格率为45.6%;抽检奶类25件,100%不合格,含菌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147倍;
酱油95%不合格;肉制品中的酱肉合格率仅13.7%。1981年,抽检6类15个品种453件样品,总
合格率为56.1%。1982年,市卫生防疫部门对第二玻璃厂生产的120个白酒瓶进行卫生质量调
查分析(依据卫生学订出有毒物质砷、铅、镉、氟等元素在酒瓶中含量的控制指标)。1984年,
市食品监测人员测定经蒸气消毒后的63件餐具,未发现大肠菌群,细菌总数在20个/平方厘米
以下。1984、1985年的食品总合格率分别为71.9%和80.75%。其中酒类合格率最高,1984年
为95.0%,1985年为100%;调味品的合格率最低,1984年仅达14.3%,1985年为28.57%。

营养卫生 1959年,齐齐哈尔市进行首次居民营养卫生调查,由黑龙江省卫生厅营养卫生
工作队与中国医学科学院东北营养工作队联合进行。调查时间选择在蔬菜销售淡季的春天(3月
11日~26日)和蔬菜供应充足的秋季(8月22日~9月14日)。调查对象为13个工厂、2个学校和部
分居民委员会。春季调查6021人,秋季调查4226人。调查结果表明,每人每日营养素中热能可
满足需要;蛋白质为生理需求量95.2%;钙、胡罗卜素、核黄素均不足,为标准量的50%。春
季检出维生素A、维生素B营养缺乏病调查分别占调查人数的30%和55%。

1962年春,进行第二次居民营养卫生调查,其中热量、蛋白质的来源及无机盐、维生素的
供给量均与1959年的调查相似。

1963年春,市区进行第三次居民营养卫生调查。调查分析表明热量、蛋白质、无机盐与维
生素供给量均高于1959年的营养水平,热量与蛋白质来源中豆类食品和其它植物性食品比例有
所增加。第一调查点为齐齐哈尔市冰刀厂,是作为膳食较好的选点,调查在厂食堂就餐的70多
名职工,热量、蛋白质分别为供给标准需要量的117%和145%。第二调查点为永裕居民委员会。
调查20户、114人,热量达到需要量,但钙和核黄素仅达到需要量的50%,蛋白质和丙种维生素
均不足。第三调查点为市幼儿园的194名3~7周岁儿童,除蛋白质、铁和硫标准外,其它均未达
到标准需要量。3个选点的调查,发现一些轻度营养缺乏病和潜在型营养缺乏病在191人的体格
检查中,轻度营养缺乏者38人,发病率19.44%。

1982年,参照中国食品卫生研究所设计方案,进行第四次营养卫生调查。采取分层双阶整
群随机抽样方法,调查180户居民。调查结果表明,除核黄素不足外,热量、蛋白质、铁、硫
胺素等均达标准要求。食物构成基本合理,未发现营养缺乏病人。

食物中毒防治 1955年5月,富拉尔基区私营新富冰果厂使用隔夜牛奶作原料,致使冰果
被金黄色葡萄球菌污染,600多食用者中毒,经卫生防疫部门急救无一死亡。

1956~1965年间,发生150多起近8000人的食物中毒事件。1960年5月,华安区(今碾子山
区)人民公社丰荣管理区135人食用死牛肉中毒,患者病情严重,由于抢救及时无一死亡。1961
年9月,五福马农场将生产的未经防疫部门鉴定,含有砷化物的酱油投放市场,致使819人中毒。
1958~1962年,市卫生防疫部门对每起中毒食品进行化验,验知中毒原因首先是由野生植物引
发,其次为含砷化物所致。

1974~1983年,发生71起1913人次食物中毒事件,中毒食品以肉制品为最多,占中毒起数
的59.1%,占中毒人数的54.3%。较大型的为1974年5月,哈拉海军马场3户人家因食死马肉致
使22人中毒;1982年,华安区前进生产大队二队19户社员食用病死牛肉,造成46人中毒。

1984年,市卫生局、市防疫站等有关单位针对食物中毒状况,对市区肉食、饮料、早晚市
场的食品进行严格监测检查,同时下发《预防食物中毒紧急通知》,及时处理三批变质食品。
当年食物中毒发生4起18人。1985年,有8起512人中毒,发病率42.67/10万。较大型为5月17
日富拉尔基区新华小学350名学生因食用被汽油蒸汽污染的烧饼而中毒,经抢救无一死亡。

1956—1985年齐齐哈尔市食物中毒情况表
单位:起、人、1/10万







注:1963~1973年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