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药政管理
章下序
1929年,黑龙江省城兼商埠市政局警察厅,对省城齐齐哈尔药品和药剂的经营实行检查管
理。
1950年,颁布《麻醉药品临床登记办理办法的通令》,对毒麻药品进行制度化管理。毒麻
药品指定公营药房出售和国营医院使用,中药毒剧药指定7家药店经营。凭市卫生局批件或医
院处方购买。1954年,开展反伪劣药品大检查。1963年起,加强对药材、药品的检查、抽验工
作,进一步整顿毒、麻醉药品供应市场“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出“砸烂药政管理的管、卡、
压,大办医药工业”的口号,药政管理制度被废止,滥用、倒卖麻醉药品时有发生。
1980~1981年,查处游医药贩,恢复和健全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更换供应卡片,依据《麻
醉药品管理条例》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经教育不改悔者,依法查办。各医院加强毒、
麻醉药品的管理,设专人、专柜、专帐。1983年,对饮片加工和炮灸进行改革,中药质量显著
提高,饮片达到包装成药化。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布后,市区对医药经
营者开展广泛的法制教育。对药厂、药品、品种进行整顿,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建立健全质
量管理制度。依法查处假、劣药品案件,净化药品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