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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管理

报纸管理




清末,黑龙江行省公署主办的《黑龙江公报》和《黑龙江官报》,由行省总督直接管理。
选派办报人员,确定办报章程,派销报纸,由提学使司等部门实施,并在省公署设“报字卷”,
保管报馆档案。《黑龙江官报》得到宣统皇帝“朱批”,解决经费等问题。宣统三年(1911)辛
亥革命后,齐齐哈尔的报纸先后由省城警务公所、省民政司、省都督管理。遵行的仍为清宣统
二年修订的《大清报律》。创办报纸须向警务所提报章程、办报人履历等申请,经警方报请民
政司和省都督鉴核批准、立案,按刊期交纳保押费。

1912年12月至1914年12月,黑龙江行省公署加强办报登记,同时加强检查和控制报纸的内
容。新办报纸须报内务部备案,出版后每号报纸均送内务部备查。为限制革命思想的传播,行
省公署多次发布或转发训令、指令,严禁报纸刊载“失当言论”,明令“报纸犯罪科罚其经理
人”。1914年8月,省城市政公所在“从严取缔”《龙沙新报》所刊《青岛必无战事》一稿后,
严格规定“嗣后每号报纸底稿应于发行前一日送本公署饬科验定后方准印刷发行,以昭审慎”。

20年代初起,黑龙江省会警察厅在批准民办报纸时,均要求“自出版之日起,逐日将报稿
先一日送厅一份,以备查阅”。1930年11月起,省城兼商埠市政局接连转发国民党南京政府的
《关于各地日报及通讯社登记立案办法》、《出版法》等法规,把报纸管理纳入国民党控制。

沦陷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对报纸实行严密的“官制统治”。齐齐哈尔市日伪当局积极扶植
日文报纸,对唯一的中文报纸《黑龙江民报》实行严格的新闻检查和新闻封锁,同时规定正页
均要登载伪满洲国通信社宣传“日满亲善”、“王道乐土”等麻痹人民精神的稿件。对于爱国
志士利用报纸副刊宣传反满抗日思想,日伪当局进行疯狂的镇压。1936年6月,在日本特务制
造的“黑龙江民报事件”中,《黑龙江民报》社长王甄海、编辑金剑啸、阎达生等7名共产党
员和爱国志士惨遭杀害,有大批新闻和教育界爱国志士被刑讯、判刑。此后,伪满黑龙江省公
署设立弘报股,管理报纸。1938年5月,《黑龙江民报》改组为株式会社,成为日伪弘报协会
的“加盟社”。翌年,民报株式会社收买日文《北满洲日报》,改名《齐齐哈尔新闻》也加入
弘报协会,形成“一省两报(中文、日文)”体制。1942年,日伪设康德新闻社和满洲新闻社,
分别管理北满的民办中文和日文报纸。《黑龙江民报》改由伪康德新闻社齐齐哈尔支社发行,
《齐齐哈尔新闻》由伪满洲新闻社发行。1944年9月,《黑龙江民报》改为《康德新闻·齐齐
哈尔版》,完全由日伪当局控制。

1946年4月,齐齐哈尔市解放。中共西满分局、中共嫩江省委、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先后创
办《新嫩江报》、《西满日报》、《嫩江新报》等报纸,并实行全面管理。从确定办报宗旨、
编辑方针、读者对象、发行范围以及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研究宣传重点,审查报纸大样,
组织报纸发行,都作具体的安排、指示或决定。中共嫩江省委和齐齐哈尔市委,分别建立包括
党、政、军首长和宣传部长及报社负责人参加的党报委员会,以加强领导和管理《嫩江新报》
和《齐市新闻》。1948年6月中旬,嫩江省委作出《关于加强嫩江新报的决定》,进一步明确
《嫩江新报》的方针,确定报纸的性质、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建立通讯组、加强读报用报和
报纸批评工作。同时,嫩江省委宣传部还发出《关于加强报纸发行工作的通知》,对各机关、
团体、学校、部队和广大群众订阅《嫩江新报》、《嫩江农民》、《嫩江画报》作出规定,对
改进发行和开展读报工作提出要求。1948年10月,市委作出《关于开展通讯工作的决定》,把
为党报写稿和组织通讯工作,规定为各级党委和有写作能力的党员的经常工作之一。

新中国建立后,市委进一步加强新闻出版管理工作。各级报纸的领导和监督,由各级党委
负责。地方党委和企事业党委出版报纸须报请上级党委批准。1954年9月,齐齐哈尔市委复办
《齐齐哈尔日报》。《齐齐哈尔日报》出版后,市委继续实行由市委书记、主管副书记、宣传
部长审查大样的制度。市委还规定每季度研究一次报纸的宣传报道要点,并规定市委和工、商、
基建、统战各部负责人分头负责审查和撰写有关方面的报纸社论,以提高报纸质量。1959年3
月,嫩江地委创办《嫩江日报》,对办报宗旨、编辑方针、读者对象,以及加强领导监督、建
立各级通讯组织等均作了明确规定与要求。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政机关被“造反派”夺权,报纸出版失去管理。市委和
地委机关报由造反派自行决定出版《新齐齐哈尔报》和新编号的《嫩江日报》。一些全市性群
众组织和工厂、学校群众组织还自办“文革”小报。1969年,地、市革委会加强对报纸出版的
管理,取消“文革”小报。1972年,中共嫩江地委和市委恢复工作。1973年,市、地委宣传部
成立新闻处(科),进一步加强对报纸工作的具体领导。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整顿报纸、刊物的报告》和《关于改
进报纸、刊物、图书创办出版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报纸的登记注册管理,对报纸宣传
报道加强指导,把审查报纸大样改为审查重要稿件,支持报纸拓宽报道内容,改进报道方式和
新闻写作,充分发挥报纸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