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光瓒
龚光瓒
龚光瓒(生卒年不详),字药林,清阳湖(今江苏常州市)人。乾隆年间考中举人,由馆议叙
(保举)候选司务(司务,秩正八品,掌治衙门吏役、接收文书、保管档案等事)。后因向里人勒
借银两,以致揪打争斗,互相控告,经巡城御史具奏,奉旨交军机大臣会同刑部审拟,定为
“许赃并未人手”罪,革去职衔,从重发遣黑龙江齐齐哈尔。
嘉庆初年,永琨任黑龙江将军,他喜好吟咏,与龚光瓒结为文字交。永琨曾赠龚诗云:
“塞垣离索少知音,两两枝头话夕禽。独尔才华能好古,共余笔砚足论心。囊中赢得新诗富,
胸次都无俗念侵。魑魃喜人须著意,等闲莫浸作狂吟。”深寓垂戒之意,更显亲切之情。永琨
令龚光瓒主讲义学,教授八旗子弟经史。永琨离任后,龚光瓒疏于检点,触犯了齐齐哈尔副都
统玉恒,被移徙至呼伦贝尔。隔年,黑龙江将军那启泰复将他调回,仍命他主讲义学,并同永
琨一样敬重他。嘉庆十一年(1806),龚光瓒获赦归回故乡。
龚光瓒居留齐齐哈尔时,寓所在城东南隅,环境偏僻幽静,原为侍郎保泰所有,后赠予龚
光瓒,龚去后卖给官方。院中有野草一丛,秋日结实累累,如相思豆。后西清居于此,名之为
红豆山房,以表达被遣戍者的思乡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