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传甲
林传甲
林传甲(1877~1922),字奎腾,号魁云,福建闽侯县(今福州市)人。他6岁丧父,由母刘
抚育成才。林传甲自幼聪敏,有神童之称。稍长,离家就学于西湖书院。他谨遵母训,勤俭自
立,刻苦读书,对地理、数学造诣很深。毕业后,到湖北从事教育事业,先后创办湖北时务学
堂、衡州时务学堂、常宁时务学堂,受到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器重。湖南学政柯劭态等闻其名,
聘往长沙任教并创办辰州中学堂。当时,戊戌变法失败,林传甲经常发表议论,抨击时弊,一
时有新党之嫌。林传甲在湖南任教期间,撰写了《湖南驿程记》、《福建归程记》等地理方面
的著述。还有《群经舆地韵篇今释》、《皇朝舆地纪要》、《续海国图志》等,屡作屡辍,终
未成书。还应湖南学生请求,特著《图史通义》(又名《普通舆地法十二讲》),由长沙督学署
刊行,颇有学术价值,并为一些学堂选为教材。
光绪二十八年(1902),福建省补行庚子(1900)、辛丑(1901)恩、正并科乡试,林传甲以监
生资格回福建应试,获第一名举人,是为解元,他的万言试卷被礼部选人《直省闱墨》。此后,
他两次去京参加会试,均落第。光绪三十年(1904),经严复推荐,被聘为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
学前身)文科教授,讲授历代文章源流。所著《中国文学史》是全国较早的文学史著作。
光绪三十一年(1905),林传甲调补广西知县,并被派往日本考察政治、教育,撰有《考察
日本报告》。同年十二月,奉调到黑龙江,任将军衙门文案处帮办,不久改任学务处提调,专
办学务。光绪三十三年(1907),学务处改为提学使司,设学务公所,林传甲被委任总务科长,
协助办理全省教育。翌年,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为他奏请补为直隶知州,留黑龙江补用。同年,
林传甲主编《黑龙江官报》。宣统三年(1911),学部任他为中央教育会会员,巡抚周树模奏请
仍留省补用。同年,提学使张建勋因他办学成绩卓著,报请免补直隶知州,以知府留省补用。
1912年,林传甲被委任提学使司总务科科长兼普通科科长。1913年,裁撤提学使司,改设
教育司,林传甲被委任普通科科长兼教育行政会议长,后又兼任通俗教育社社长。1914年,北
京政府任其为佥事,仍留省用。林传甲在黑龙江历10年,创办各类各级学校,聘请教员,考试
学生,采购图书、标本、仪器等,无不殚精竭力。光绪末年,他的妻子祝宗梁创办黑龙江省幼
女学堂,开始学生很少。他不辞劳瘁,多方劝谕,并且亲自授课辅导,对困难学生还酌予补助,
使这所全省最早兴办的女学堂得到迅速发展。到民国初年,省城齐齐哈尔兴办起第一师范、第
一中学、满蒙师范、第一女子师范、甲种农业学校、甲种工业学校、法政专门学校、第一女子
中学以及女师附孝女中附孝师范附属两级小学。这些学校毕业的学生,后来大都成了黑龙江教
育界的骨干。
林传甲除从事教育事业外,还致力于黑龙江地方志和其他著述的编撰,主要有《黑龙江乡
土志》,这是黑龙江省第一部乡土教材,含地理、历史、格致3编;《铁路教科书》,由他与
陈谟合编,该书是为专门培养中国铁路专业人才的铁路肄学社教学所编;《黑龙江教育日记》,
是林传甲在黑龙江10年间记载教育规划和实施经过的日记;《龙城旧闻录》,分旧政、旧事、
旧地、旧俗、旧物5编,有益于对黑龙江掌故的了解;《龙沙六种》内辑清人有关黑龙江史地
著作6种。另外,还有《黑龙江学校概况》、《龙江进化录》、《龙江唱歌集》、《龙江演讲
集》、《龙江史论》、《龙江诗集》、《龙江客谭》、《林下诗存》等著作。
1916年,林传甲因病辞职,离开黑龙江省城齐齐哈尔去北京。抵京后,即开始游历西北、
华北,考察地理民情。后返回天津,又去易县永宁山,游览清泰陵、昌陵、慕陵、崇陵。1917
年,林传甲在易县讲学,著有《易县人京纪程》、《易水交源》、《易县地理志》。他根据一
路考察所见,撰成《中国铁路形势论》,阐述了中国铁路布局形势及铁路与中国政治、军事、
经济的重要关系。同年,他到山东济南讲学,藉此机会调查山东职业教育情况,写成《青岛游
记》。其后,林传甲回到福建,撰写《福建乡谈》,介绍故乡面貌及自己身世。不久北上至察
哈尔(今属内蒙古),任蒙古教育研究会会长。此时,他看到“日本调查吾国,所编支那省别地
志,乃次第出版”。于是,在中国地学会发起编纂《大中华地理志》,并被推举为总纂。从此,
他在“国内多故”的困境中,发奋遍游各地,以完成全国省区志为己任。到1920年,林传甲为
编纂《大中华地理志》历经15省,刊行京师、京兆、苏、浙、皖、赣、晋、鲁、鄂、豫、奉、
吉12种地志。他还计划全国每县编纂地志一册,并亲自编纂了《直隶省易县志》、《察哈尔乡
土志》。后因病未及实现这个计划,他为此常叹息说:“今《大中华地理志》尚待进行,一息
尚存,此志不懈,天将加我数年,以卒此业乎!” 1921年,林传甲又出关于吉林任职。翌年1
月,病逝于吉林教育官署,年仅4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