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甄海 王甄海 (1896~1936),原名濡廷,又名复生、振海、郭其英、郭毅,常用名有苏、止庵
等。云南祥云县下川贝王家庄人,生于农民家庭。1912年,考入云南省第二中学。他才思敏捷,
学习勤奋,成绩突出。1917年,考入北京高等师范。翌年。王甄海就读于汇文学校。同年秋,
考入北京大学文科,专修法文。此期间,受到李大钊、陈独秀等人的影响,开始学习马克思著
作,成为具有共产主义思想的新青年。
王甄海
1919年,“五四”运动前夕,北京各大学为互通联系,成立了联络小组,王甄海为北大联
络组成员。“五四”运动期间,毛泽东、邓中夏也在北大,王甄海深受他们的影响,极力赞同
他们的政治主张。他在1920年1月3日的日记中有“访毛润之,言‘湘人与张敬尧誓不两立……’
与吾意同”的记载。李大钊发起成立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王甄海也是发起人之一,并
担任翻译室法文组组长。
1921年,王甄海等领导组织北京工人阶级第一次纪念国际劳动节活动,喊出“劳工万岁!”
“共产主义万岁!”等口号。同年,中国共产党诞生,王甄海成为早期的共产党员。他奔走于
北京、天津、唐山等地,以更大的热情投身于宣传马克思主义和组织工人运动中。
1922年3月,王甄海到陕西华县咸林中学任教。他积极向学生宣传科学社会主义和新文化
思想,受到广大学生欢迎。1923年“二七”惨案发生,王甄海组织师生们召开悼念死难烈士大
会,支持工人阶级斗争,会后,举行游行示威。为教育广大青年,他和学校教导主任魏野畴
(中共党员)组织救国会、学生会和民权运动大同盟等群众组织。他又和赤水职业小学校长王尚
德(中共党员)成立青年励志社,吸收两校师生参加。7月间,王甄海因受顽固势力排挤,离陕
返京,继续在北京大学读书,同时进行革命活动。1924年夏,党组织派他前往绥德第四师范学
校,传播马克思主义,创建党、团组织,开展革命斗争。在他的培育下,不少青年走上革命道
路,刘志丹等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同年冬,王甄海奉命离开陕北回京,从事学生运动和主持云
南旅外求学进步青年组织新滇社的工作。1926年3月12日,日本帝国主义的军舰炮击驻在大沽
口的国民军,受到国民军反击。日本等8国公使借口维护《辛丑条约》,向段祺瑞政府发出最
后通牒,要求国民军撤退,激起全国人民极大愤怒。3月18日,北京各界5000多人在李大钊主
持下,于天安门前集会示威,抗议8国无理要求,结队向政府请愿,王甄海是请愿示威的领导
者之一。示威遭到段祺瑞政府的血腥镇压,造成“三一八”惨案,死伤者甚多,王甄海也负了
伤。他强忍伤痛参加善后处理,又挥笔撰写《三一八惨案宣言》、《三一八惨案的代价》等文
章,揭露和声讨段祺瑞政府的罪行。不久,王甄海便组织在京云南籍青年南下参加北伐军,他
于4月到广州,在国民革命军第三军政治部举办的训练班工作。同年夏,王甄海受党组织委派,
回云南开展工作。他协助中共云南省委组织声讨军阀唐继尧的统一战线,揭露唐对抗革命,勾
结北洋军阀的阴谋,造成倒唐的社会舆论,最终推翻了唐的统治。1927年3月,中国国民党云
南临时执行委员会(国民党左派的党部)成立,王甄海为负责人之一。“四一二”政变后,云南
地方反革命势力追随蒋介石,对共产党员和国民党左派进行大逮捕,王甄海也因“赤色乱党要
犯”被捕入狱,经南京政府批准枪决。后经党组织多方营救始得释放。同年秋,他离开昆明转
移到上海。
1928年5月,王甄海在上海接受周恩来要他去东北工作的指示,到哈尔滨与中共北方区委
派遣在哈尔滨从事革命活动的楚图南联系,由楚介绍他到哈尔滨东省特区第三中学任教。在此
期间,他积极向学生进行革命教育。中共六大后,共产党在哈尔滨各学校的活动加强,因而引
起东省特区当局注意,哈三中校长甘南行以“共产党嫌疑犯”被捕,王甄海被迫到齐齐哈尔,
先在电报局担任秘书,后又受北大同学、黑龙江民报社社长常秉彝的聘请,任民报副刊编辑。
1930年夏,党组织派王甄海和楚图南去吉林,以第五中学教员身份开展工作。同年7月,第五
中学教导主任谢雨天和楚图南被捕入狱,王甄海又回齐齐哈尔,在黑龙江省立第一中学任国文
教员。“九一八”事变后,党组织派王甄海到东北救国抗日联军联络部工作,他通过黑河苏联
领事馆与第三国际远东代表取得联系,将得到的苏联粮食供给抗日军民,并将得到的武器装备
支援马占山的抗日部队。北满义勇军失败后,王甄海从黑河返回齐齐哈尔。
1934年10月,王甄海被推荐任黑龙江民报社社长兼总编辑,与早已相识的教育厅厅长王宾
章交往甚多,他们在抗日救亡工作中配合默契。1935年4月,金剑啸(中共党员)从哈尔滨到齐
齐哈尔,任民报副刊编辑。王甄海对他传播进步文艺、宣传抗日思想给予支持。
1936年春,金剑啸的活动已被敌人监视。王甄海觉察后,为了金的安全而将他辞退。同年
5月,日本关东军齐齐哈尔宪兵队以发现两次反日传单为线索,逮捕了齐鲁小学教员果端勋和
师范学校学生杨洁华。并根据侦察认为,齐齐哈尔有以黑龙江民报社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地下组织,名为“人民阵线运动”,领导人是社长王甄海,报社其他人员均在涉嫌之列。6
月13日,日本宪兵队在齐齐哈尔、哈尔滨、牡丹江同时进行大逮捕,在齐齐哈尔被捕的有王甄
海等90多人。王甄海在日本宪兵队内受到多次刑讯,他的胸骨、右肘骨、肋骨、腿都被打断,
丧失了坐卧和使用餐具吃饭的能力,但敌人始终没从他口中得到什么。后被定为“齐齐哈尔共
产党案件”,经日本关东军宪兵司令部批准,伪满第三军管区军法处于8月15日对王甄海以
“宣传赤化”的“思想政治犯”判处死刑。当日上午10时,在齐齐哈尔北大营附近(今建华机
械厂的烟花厂内)被杀害。王甄海在临刑前昂首怒视周围的日寇,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1982年,民政部批准王甄海为革命烈士,颁发《革命烈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