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章
王宪章
王宪章(1876~1952),字斌卿。祖籍云南,后移居黑龙江多耐站(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
县太和乡)。
王宪章自幼聪慧,胸怀大志。当他毕业于黑龙江省法政学堂时,科举制度尚未废止。但他
认为读书贵在明理,强国在“格物致知”,八股制艺不是治天下之道。所以,他在步入社会之
初,就想用科学文化知识、新思想新道理教育青少年。当时,署黑龙江巡抚程德全对他甚为器
重,任为黑龙江省提学使司议绅及省视学。王宪章在省城齐齐哈尔先后创办了第九小学堂、第
一中学及甲种农业学堂。
王宪章对清朝末年的政治腐败和帝国主义蚕食中国的形势忧心如焚,他赞同中国同盟会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纲领,秘密与驻在日本东京的革命党人朱霁
青取得联系,在黑龙江省开展发行《民报》工作。宣统二年(1910),王宪章在保定加入同盟会,
以此终身笃信和实践“三民主义”。次年,他任黑龙江省同盟会支部基金监理,并以省议会议
员身份做掩护,为南方派到黑龙江的同盟会人员从事革命活动创造条件。
辛亥革命,中央政权为北洋军阀控制。1917年,王宪章应非常国会之召,以国会议员身份
赴广州参加护法斗争。1922年,王宪章受孙中山委派,回黑龙江开展地下革命活动。他在齐齐
哈尔开设同益、同华两个书局为掩护,开展宣传工作。1924年,国民党改组,王宪章任中国国
民党黑龙江省党部筹备委员,负责筹备建党工作,同时兼任北方执行部通讯员。因工作成绩显
著,受到孙中山的赞许。后经考核,王宪章被选送到黄埔军校学习2年。1927年1月,王宪章被
派回齐齐哈尔,任国民党黑龙江省特派员(亦为龙江县党务负责人)。黑龙江党务工作扩展很快,
有170多名各学校教职员和学生加入国民党。1929年,王宪章被选为黑龙江省党代表,出席国
民党全国第三次代表大会。同年末,黑龙江省成立国民党党务指导委员会,王宪章为委员。
1931年4月,东北五省(市)党务指导委员会根据国民党中央党务委员会决定,选举王宪章为常
务委员。同年,王宪章又当选为黑龙江省出席国民会议代表。
“九一八”事变后,马占山组织的江桥抗战失败。王宪章领导国民党黑龙江省党务指导委
员会迁到黑河,后又转至海伦,坚持抗战。此时,王宪章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展组织宣
传、募军工作。并创设民族日报社,出版《民族日报》。同时,改组商会、农会、教育会、工
会及其他群众团体,公演话剧慰劳抗日军人。他还写信给马占山,激励其抗日决心:“大丈夫
生于乱世,幸也!立功立德立言,易耳!英雄义士不与乱臣贼子为伍,足下其兴起乎?某虽手无
寸铁,尚欲杀贼以报国恩,足下其速决速行,使人奋起。”王宪章又见东北宜于游击战,便组
织义勇军,配合马占山抗战。同时还派党内同志赴各地成立军中党部,巩固军士抗日斗志。19
33年,王宪章任国民政府监察委员。
1949年,王宪章举家从南京去台湾宜兰。1952年,病逝于台湾宜兰,终年7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