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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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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富 (1941~1973),黑龙江肇源县人,生于雇农家庭。中学毕业后,1962年2月进华安
机械厂当工人,翌年8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3年,在部队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服役
期间,连续2年被评为“五好”战士,3次受到通令嘉奖。1966年3月,复员回厂,先后任三。
三车间调度员、车间副主任。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连续2年被评为厂先进生产
(工作)者。

1973年9月,华安机械厂承担研究和解剖××一×产品的任务。工厂组成干部、技术员、
工人三结合解剖小组。李明富为组长,成员有关永新、赵德忠、徐广成、元容柱、何玉藩、李
富林、刘广山。10月15日,开始解剖工作。李明富没有技术资料,对产品结构、性能不了解,
完成任务有很大的危险性,他做好了献身的思想准备。在解剖产品的过程中,他亲自做拆盖、
取样等危险性最大的工作。11月1日,李明富因过度疲劳晕倒在现常5日9时,解剖小组顺利完
成产品××系统的拆卸和提取样品工作。按预定方案,通上蒸气,熔化产品内部材料,转入解
剖的尾项工作。午后1时零8分,李明富等8人将产品立起,向外倾倒液体材料时,由于意想不
到的产品内部未能全熔的固体材料下滑,因摩擦引起爆炸,厂房倾刻倒塌,李明富等8人也同
时牺牲。李明富时年仅32岁。

1983年10月7日,国务院民政部追认李明富、关永新、赵德忠、徐广成、元容柱、何玉藩、
李富林、刘广山8人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