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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

1684年(康熙二十三年)


  是 年 齐齐哈尔水师营设总管1人,管水手四品官、六品官各2人,记注船务
笔帖式(低级官员,掌管满汉文翻译)1人。以上官员,统辖于总管。总管为汉军,由汉
军四品官佐领内选任。
  △ 设齐齐哈尔火器营参领(官名,初制,每旗辖5参领)1人,协领(官名,位在副
都统之下,佐领之上)3人,满洲佐领(官名,掌管所属的人户田宅、户籍等)、骁骑校(官
名,佐领的副手)各16人。
  △ 齐齐哈尔设八旗协领。初设3人,至康熙三十一年(1692)增设1人,康熙三十四年
(1695)又增设4人,自此遂以8人为永制。即镶黄旗、正白旗、镶白旗、正蓝旗为左翼,各
设协领1人;正黄旗、正红旗、镶红旗、镶蓝旗为右翼,各设协领1人。
  △ 齐齐哈尔增设满洲佐领1人。康熙二十八年(1689)增设汉军佐领2人。康熙三十年
(1691)增设索伦、达斡尔佐领16人。康熙三十一年(1692)增设汉军佐领2人。康熙三十三年
(1694)增设巴尔虎佐领4人,分左右两翼。至此,佐领增至41人。
  △ 齐齐哈尔设骁骑校40人,与佐领设置情况同。
  △ 齐齐哈尔清真东寺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