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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

1715年(康熙五十四年)


  6月(五月) 清廷命三官保署理黑龙江将军。
  12月16日(十月二十日) 黑龙江将军、齐齐哈尔副都统致函俄国尼布楚城长官伊里
亚·尼基福罗维奇·奥泽洛夫,重申俄国人到中国贸易,必须持有俄国西伯利亚总督玛特
维伊·加加林致清朝政府理藩院的执照,否则将予逐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