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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年(雍正十一年)

1733年(雍正十一年)


  1月27日(十二月十八日)  署黑龙江将军卓尔海调往察罕叟尔军营,挑选
1000名打牲人(打猎人),令往齐齐哈尔城北居住,编为八旗,由打牲处总管统辖。并
在打牲处官员内,派副总管4人、佐领8人、骁骑校8人训练操演。同时,由盛京将军那
苏图署理黑龙江将军事务。
  8月11日(七月初二日)  清廷调齐齐哈尔副都统王常为山西左卫右翼副都统,以
副都统职衔布尔沙为齐齐哈尔副都统。
  是 年 清廷确定齐齐哈尔库贮备用银限额为12万两,用于军需、救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