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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年(乾隆六年)

1741年(乾隆六年)


  4月2日(二月十六日) 黑龙江将军博第请准,齐齐哈尔、墨尔根、黑
龙江、呼兰4处管理官庄官员,凡任职5年期满者,视其通晓满汉文程度及办事能力,
可由主管上级保荐,至京城以主事等官补用。不愿到京供职者,可在本处以骁骑校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