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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8年(嘉庆二十三年)

1818年(嘉庆二十三年)


  10月4日(九月初五日) 清廷命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除“十恶”死罪
不赦外,其他罪犯均减等发落。军流以下罪犯均赦免。
  12月2日(十一月初五日)  清廷调黑龙江将军特依顺保为乌里雅苏台将军,任热
河都统松宁为黑龙江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