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5年(民国14年)
1925年(民国14年)
1月21日 临时执政令,特任吴俊升督办黑龙江军务事宜。黑龙江督军
公署随之改组为黑龙江军务善后督办公署。
2月 设置富拉尔基邮局(二等乙级),统属于吉黑邮务管理局。
3月9日 苏联驻满洲里领事马德诺夫,调任驻齐齐哈尔领事,当日到任。14日
接收中方保管的前俄国驻齐领事馆之房屋、财产及文档。
4月13日 黑龙江省广信公司奉省长公署令,重新印制20吊、30吊小帖,以凭易
换各种江帖。
5月1日 黑龙江商业银号建立。资本金10万元大洋,其业务为存放贷款兼营粮
谷、典当。
5月28日 洮(南)昂(昂溪)铁路开工。
6月11日 齐齐哈尔各校学生代表至督军署,要求会见督办,并向当局提出抵制
日货,为“五卅”惨案死难烈士开追悼会的要求。
6月15日 齐齐哈尔各校青年学生成立沪案后援会,并致电上海学生联合会,表
示对他们的支持和对被害者的哀悼,抗议英、日帝国主义的罪行。
6月16日 黑龙江省省城当局为防止学生举行声援上海工人、学生的活动,以快
邮代电通知所属军警,要求加意防范免生事端。尽管如此,师范学生在学生代表于
成龙的带领下,组织了四五百学生结队前往迎恩门(今解放门广场)经日商富山堂,再
至日本领事馆,举行反帝示威。沿途高呼“打倒日本帝国主义”、“抵制日货”等口
号,同时还张贴标语,进行街头演讲。当晚吴俊升下令,出动军警将师范学校包围,
并勒令各校一律停课,提前放暑假,假期延长至9月份。还特备专车,派军警押送外
县学生回籍。
6月18日 黑龙江省立女子师范学校20名学生,结队到省城各商店募捐,以支援
上海遇难者家属,并发表《告女界同胞书》。
7月 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从7月1日起将各县劝学所一律改为教育局。
8月 黑龙江省长公署为“办理教育、实业及其它各项要政”,设立卷烟吸户特
捐事务处,综理全省卷烟税收事务(各县下设分处,办理征收事务)。其税率定为卷
烟价格的20%,以每盒纸烟所贴特捐捐票征收。
△ 黑龙江省农林试验场在齐齐哈尔设立。
9月1日 黑龙江省长公署委任省会警察厅长刘德权兼市政公所所长,当日到职视事。
9月5日 法商什娄于省城齐齐哈尔设立中法储蓄分会,开张营业。
10月10日 黑龙江省会回族共治会成立。该会章程规定“以治理本城回族一切
公益事项为宗旨”。
是 月 齐齐哈尔等地民众纷纷集会,组织国民外交后援会,并发出通电,强
烈要求收回旅大租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