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灾
旱灾
市区旱灾分春旱和夏旱(包括秋吊)两种。春旱主要表现在春季降水少和下透雨
时间晚。其危害在于延长春播期,浪费热量资源,诱发病虫害发生。市区4~6月上旬,平均
降水量为62.3毫米,而且很不稳定。每年春季第一场大于、等于25毫米透雨往往拖迟来临,
加上气温卜升快,风力大,蒸发强,土壤最易变干,所以十年中约有六、七个春早年。
1950年以来,市区有17年出现春旱,其中严重干旱年 10个:1955、1959、 1961、 1964、
1965、1968、1972、1975、1978、1979年。这10年 3、4、5三个月降水量平均为29毫米,
第—场大于、等于25毫米透雨降水日期为6月28 日,比历年平均少33毫米和晚26天。大于、
等于10 ℃积温比平均年份(以6月3日为界)多浪费600℃左右。夏旱有9年。入夏以后,作
物进人生长旺季,虽是降水最多季节,但降水变率大,雨量分配不均,且多阵发性降水,
再加上地面蒸发和植物蒸腾量都明显增加.如果这一时期降水偏少,出现伏旱或秋吊,
则可限制光热资源的利用,对什物生长发育造成危害。此外,春旱因空气干燥,疫病易
于流行;夏旱往往形成品温天气,需防暑降温。1951~1980年,旱灾出现19年,旱年占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