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建置
概述
康熙三十年(1691),建齐齐哈尔城,设副都统衔副都统驻守。康熙三十七
年 (1698),墨尔根副都统移驻齐齐哈尔。康熙三十八年(1699),黑龙江将军由墨尔根
移驻齐齐哈尔,与齐齐哈尔副都统同驻一城,合署办公。光绪年间,省城齐齐哈尔始设
街道厅,管理齐齐哈尔部分民政事务。
光绪三十一年(1905),齐齐哈尔始设地方行政机关。栽撤街道厅,设黑龙江省警察
总局、黑水厅,分管省城警务及包括省城四乡的地方行政事宜。黑龙江警察总局后改为
省城巡警局、省城警务公所,专门管理省城警务、市政及其他行政事项。
民国时期,1913年,省城警务公所改组为省城兼商埠警察厅,除承担警察事务外,
还承担省城多项地方行政职责。同时,黑水厅升为龙江府(后改为龙江县公署),作为地
方一级行政机关,也承担着省城齐齐哈尔的部分行政职责。1924年,黑龙江省城市政
公所成立,齐齐哈尔市政体制开始建立。1929年,黑龙江省城市政公所改组为黑龙江
省城兼商埠市政局。
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占齐齐哈尔后,设伪满省城市政局,继而改为伪满齐齐
哈尔市政局。1936年4月1日,实行市制,成立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
1945年8月15日,日本帝国主义无条件投降,8月19日,苏联红军进驻齐齐哈尔。
同年11月,民主政权齐齐哈尔市政府成立,年末,随嫩江省政府实行战略转移。1946
年1月,国民党齐齐哈尔市政府成立。4月23日,国民党齐齐哈尔市政府垮台。4月
24日,民主政权齐齐哈尔市政府又迁回齐齐哈尔市。1949年5月,改称齐齐哈尔市人
民政府。1954年7月,又改称齐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1954年10月以前,齐齐哈尔市
为嫩江省、黑嫩省、黑龙江省会。1967年4月,成立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取代齐
齐哈尔市人民委员会。直到1980年6月,又将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齐齐哈尔市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