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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达斡尔族

章下序


17世纪中叶,沙俄入侵黑龙江流域,生活在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北
岸河谷地带的达斡尔人被迫迁居齐齐哈尔西、北一带,建立一批达斡尔族村屯,以
有血缘关系的哈拉、莫昆形式构成社会组织。后来逐步被多哈拉、莫昆成员混居一
村的格局替代。清廷为便于控制,将达斡尔人编为3个“扎兰” (队,军事单位),
归属理藩院。雍正九年(1731),又将其分别编为镶黄、正黄、正白旗,并在达斡尔
族上层人物中任命一批将军、都统、佐领等,成为本族内部的统治者。八旗制的建立,
加速了达斡尔族社会封建化的进程。同时,清政府频繁调遣达斡尔人南征北战,青
壮年大批命丧战场,致使达斡尔族人口稀少,生产萧条,生活困苦。
达斡尔人依靠自然资源,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经济状态,主要从事农、牧、渔、猎、
林业生产,渔猎业是其传统产业。清代,达斡尔人猎取貂、狐等细毛皮及鹿茸、麝香
等贵重药材,除向清廷进贡外,也在市场交易。牧业在经济生活中占很大比重。
在长期生产、生活中,达斡尔族形成特有的习俗,如村落多依山傍水,住宅为“介”
字型草房,设西窗和“卍”
炕。男子夏穿布衣,冬着皮装、足踏“奇卡米”(皮制靴),女子喜着旗袍,穿绣花鞋。
旧时信奉萨满教。
民国时期,1917~1919年,达斡尔族贫苦农民在少郎、岱夫带领下,进行了打富
济贫的反封建武装斗争。抗日战争时期,达斡尔族群众为抗日部队送粮、带路、掩护
伤员,参加东北抗日义勇军,为抗日做出了贡献。解放战争时期,达斡尔族人民建立了
以达斡尔人为主体的蒙古自卫大队,积极参加剿匪斗争和解放战争。
解放后,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落实,达斡尔族人民的政治、经济地位不断提高。1952
年,建立卧牛吐达斡尔族自治区(1956年撤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先后恢复了3
个达斡尔族乡和18个达斡尔族村,涌现出卜林、茫哈等700多名达斡尔族干部,有39人
当选为各级人民代表,20人被推荐为各级政协委员。
1985年,齐齐哈尔市有达斡尔族人口1.73万人,其中78.8%居住在农村。改
革开放调动了达斡尔族人的生产积极性,经济状况改善,生活水平提高,18个达斡尔
族村人均收入351元,最高村达638元。达斡尔族人正在摆脱贫困,向温饱、小康生
活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