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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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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具有独特饮食结构和由此引起的特殊要求。这种状况决定了回族人
口行业、职业特点及经济活动领域。解放前,城镇的回民是社会上最贫困的,农村的
回民也多无地少地。因此,从事小商小贩和经营清真饮食业,是城区回民职业选择的
一大特色。嘉庆十五年(1810),齐齐哈尔回族中始有卖牛羊肉为生的小商贩。咸丰、
同治年间(1851—1874),省城齐齐哈尔内回族人始经营清真饭馆。光绪元年 (1875),
回族人在城内开设白皮铺。光绪三十年(1904),齐齐哈尔城内有回族200多户,其中有
贩卖牛马羊、开皮铺及屠宰、贩卖牛羊肉的。光绪三十二年(1906),回族人在城区首
先开设牙纪行(即经纪人),还有以租房为生的。这一时期,城区中牛羊肉贩卖、皮铺、
牛马羊贩运、牙纪等行业中,回族从业人员的资本额、网点分布及数量等,均处于垄
断地位。如牛马贩运业中,有的一次贩运500匹马,经营额达2.3万两白银。
回民制做和经营的清真食品有:切糕、粘糕、风糕、凉糕、麻花、饼、油茶、炸
蜜果等面食品;牛羊肉、蹄筋、牛羊下水等肉食品。清真食品洁净,鲜美可口,深受
回族及各族消费者欢迎。在经营者的摊床上,挂有画着一个小壶的小木牌,称“汤瓶
牌”,做为清真饮食品的标志。
至1932年,城区447户回族中沿街叫卖馒头、烧饼、切糕、凉粉等小吃的小贩
有75户,屠宰牛羊及加工贩卖牛羊肉的43户,开清真饭馆的3l户,贩运牛马羊的 32
户,开皮铺的31户,开牙纪行的51户,赶马车、搞运输的36户。1935年,齐齐哈
尔城区有回族476户,其中牛羊屠宰商71户,开各种铺子的78户,从事其他职业的
327户。1937年,城区回族从事的行业有:快马车业、牛马羊贩运业、皮革业、脚车
业、苦力、小贩、牙纪行、食品行。1938年,城区回族552户,其中贩卖牛马羊的
28户,占5%;从事屠宰的12户,占2%;经营饮食店的48户,占8%;开皮铺的
21户,占4%;开药店的2户,占0.4%;小商贩(贩卖鸡、鸭及鲜货)的72户,占
13%;赶快马车的73户,占13%;饲养奶牛的13户,占2%;摆摊、推车贩卖牛羊
肉及其下水的33户,占6%;经纪商76人,占13.77%;出卖苦力的 105人,占
19.02%;无业者19人,占3.44%。1939年5月,城区582户回族中,从事屠宰
牛羊业的43户,开各种店铺的有63户。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底,经营商业(皮铺饭馆、肉铺糕点、小食品店、小杂货
铺等)的回族78户,摊贩85户,从事运输的50户(内有快马车30户),饲养乳牛的62
户,屠宰业13户,农业户9户。此外,有教师20人,医护人员19人,机关工作人员
30人,铁路员工200余人,煤建公司职工76人。
1954年,市区579户回族住户中,从事皮革行业的有68户,贩卖牛羊肉的64
户,卖牛羊下水的42户,小摊贩32户,屠宰业22户,经营清真饭馆的20户,卖烧
饼的16户,卖馒头的11户,卖切糕的5户,卖牛奶的14户,牙纪行53户,赶马车
的55户,工人48户。社会主义改造后,市区回族中没有个体经营者,有1 200多名
回族人在机关、学校、医院、工厂、商业企业工作,回族家庭均以工资收入为固定生
活来源。梅里斯区有百余名回族人从事农耕;富拉尔基区团结社有百余名回族人从事
蔬菜生产。
从1980年起,回民个体清真饮食业重新兴起。其中,开业较早、影响较大的是
“清真轩”。1985年底,中心城区有清真饭店30多家.均为个体企业;贩卖清真牛羊
肉及下水的约有30家。梅里斯区共和乡永昌村有回族农业户72户,其主业是农业生
产。富拉尔基区长青乡新月村有60余户回族,主要从事蔬菜生产,兼营牛羊屠宰加
工贩卖,还外办厂农机修配厂、棉纱加工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