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封底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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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峰 黑龙江省宾县人,195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高级政工师, 现中共
漠河县委书记。 1969年7月,在塔河县中学任教员;1970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兵
役;1976年3月起,历任塔河县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 1984年12月,任塔河县委宣传部副
部长、部长;1987年7月,任塔河县峰林场党委书记;1989年5月,任中共塔河县委党委、组织
部部长;1991年3月,任中共塔河县委副书记;1996年6月,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组织部副部长;
1997年9月任现职。张海峰同志为人坦诚,光明磊落,善于与人共事,工作兢兢业业,励精图
治。任现职以来,积极推行干部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并在全县开展了“合党心、
得民心、心贴心”活动,把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融为一体,协调发展,相互推
进,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满意率从不到70%提高到99.3%。开展“三讲”和“三个代
表”学习教育期间、充分发挥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查摆、剖析自己,带头开展批评与
自我批评,得到中央、省、地检查组的肯定。在经济工作中,提出“九项经济工作重点推进”
和“四个龙头”的战略中,使漠河县(局)的工作一年上一个台阶,连续四年被评为地区经济指
标超标单位。在机构改革工作中,拟定并实施《漠河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顺利完成机
构改革的试点工作。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
积极促进县址环境建设,多方筹措资金整修居民区巷道,建广场、修公路,建经济适用住宅,
城镇面貌大力改观,漠河县在全区“净、美、倡”活动评比中,连续两年位居第一,被省委、
省政府授予文明村镇建设先进县标兵称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名列地区前茅,被评为
省级先进单位。在繁忙工作之余笔耕不辍,1998年,在红旗出版社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发挥
党的政治优势,繁荣边疆经济建设》一文,《关于党员教育的实践与思考》被地区社科委评为
二等奖。1984年,荣获团省委优秀团干部称号;1988年,荣获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受到
大兴安岭地委通报嘉奖2001年度被省委省委组织部和省军区评为党管武装好书记。
吴玉波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1954年9月26日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现任漠河县县长、西林吉林业局局长。1971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大兴安岭图强贮木场书记、
场长,图强林业局副局长、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图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林业局局长,1997
年3月任现职。 吴玉波思想解放,开拓进取,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向改革要发展,向结构调整
要出路,使一个步入“两危”窘迫境地的县局从困境中崛起,曾为国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
万元。表现出较高的领导才能和卓越胆识。他作风严谨,办事公道,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以
身作则,带出一支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行政班子。积极推进企业改革,1999年至2001年改制
小企业33户,盘活存量资产2322.6万元,变现资金1109.35万元, 彻底切断县局与小企业之间
的经济连带责任, 实现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向货币形态的转换,改制企业盈利比率由24%上升
到100%。1999年,主持编制《漠河县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率先进行县级机构改革,
人员精简49.3%,林业局机关机构精简54%。改革林场经营结构和经营机制,剥离非生产辅助单
位30个,使林场的社会化职能全部转变为市场行为,每年为企业减少支出500万元。 贮木“产
销一体化”管理经验、前哨林场改革经验先后在大兴安岭地区推广。他亲自主持制定城镇建设
总体规划,加快旅游名城建设步伐,采取超常规措施多方融资,加大投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
建设,在城镇管理、环境综合整治、绿化、亮化、美化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在大兴安岭地
区“净、美、倡”活动评比中,漠河县连续两年名列全区第一。在加快结构调整方面,吴玉波
坚持打特色牌,走特色路,发展特色经济,发挥个体私营经济、职工自营经济、产业大户的拉
动作用,建设具有北极特色的旅游观光型农业,形成“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千家”的规模发展
趋势。叫响“北极”旅游品牌,旅游收入和游客人数成倍增长。1999年至2001年,漠河县局连
续三年超额完成“三保”任务,企业累计实现利税12485.1万元,年均增长22%,补发1997年以
前拖欠的职工工资3098万元,企业负债率下降5.6个百分点。 吴玉波先后被林业部、全国农林
工会评为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优秀组织者、被省委、省经济工作委员会、省经贸委、省总
工会联合评为全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优秀厂长,被大兴安岭地委、行署评为全心全意依靠职工
办企业优秀领导干部,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地级劳模,2000年被评为全区发展自营
经济优秀组织者和优秀公务员,连续三年荣立三等功,2002年吴玉波同志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
车凤臣 黑龙江省爱辉县人,1948年9月12出生,大学文化,政工师、经济师, 现任中共
新林区委书记。 1968年从黑河师范学校毕业后分配到爱辉县西岗子公社学校任教;1969年1月
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3月调到呼玛县人事监察局任科员; 1982年11月任呼玛县劳动局副局
长、局长;1994年1月任呼玛县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1997年9月任中共新林区委常务副
书记;2001年5月任现职。 任新林区委常务副书记期间,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出“服务大局
保平安,严打斗争出重拳,公正执法是主题,从严治警抓关键”的工作思路, 经常深入到斗
争第一线指导工作,使全区政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果,为改革、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任
现职以来,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际进行调研,驾驭改革、发展、稳定全局,
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运用多年积累的懂经营善管理的工作经验和领导艺术,探索出在市场经
济条件下,发挥党组织在经济建设中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及社
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和“四个战役”,把调动党员发挥“一岗双责”
的模范作用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在基层党委创造性地实行党建工作“三级现任网络”管理体系,
为“树、比、促”活动注入新的活力,提高了党建工作水平,受到省委的肯定和地委的表彰。
高度重视教育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圆满完成初中集中办学试点工作,倡导实施“阳光扶贫助
学”活动,使全区百名特困生得到救助,实现无一名学生因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积极组织开展
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全区公民文明程度、道德素质、诚信水准,城镇环境与
形象得到改善。2001年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综合指数名列全地区之首。1996年
至2001年连续被评为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领导干部;1998年在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组
织领导工作中被授予地级优秀组织领导者;1999年被评为地区优秀公务员;2002年被选为黑龙
江省第九届党代会代表。
白胜文 黑龙江双城人,1955年1月25日出生,满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现任新林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林业局局长。 1972年5月,在加格达奇铁路分局工务段当
工人;1974年1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兵役,先后任战士、排长;1979年9月,转业到加格
达奇区委组织部任干事、科长;1984年12月,任加格达奇区营林局副书记、副局长、书记、局
长; 1987年5月,任大兴安岭造纸厂项目研究组负责人(副处级)、筹建处副主任、筹建处主任
(正处级); 1990年6月,兼任林管局林产工业局副局长;1993年10月,兼任十八站林业局党委
委员、副局长;1995年2月,任林管局计统处副处长、处长,兼项目办主任、计统部主任兼“天
保”办主任;2000年5月任现职。 白胜文性格直爽,为人坦诚,严谨务实,勇于探索,深入实
际,联系群众。任计统处处长兼项目办办主任、天保办主任期间,认真开展《天保工程规划方
案》的编制工作,受到林业专家的充分肯定,国家林业总局以此为样本编制了《规划方案》上
报国务院。为了使“天保”工程在大兴安岭有一个良好密切配合的外部环境,他克服各种困难,
多次到北京等地报计划、跑项目,为大兴安岭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0多他元,为大兴安岭“天保”
工程的实施做出突出贡献。任新林区(局)长期间,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
以提高全区经济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深化改革、调整结构、稳定效益为重点,围绕
管理保资源,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扎扎实实地做了大量工作,使新林的各项工作走到
地区的前列。在新林工作的两年时间里,完成62户中小企业转制工作;撤并7个贮木场和1个林
场;投资6162.4万元,完成林产工业改造、教育布局调整、居民生活环境治理等工作;补发职
工陈欠工资近3700万元。新林在2000年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区的政治经济目标考核中综合排名第
二;在2001年考核中综合排名第一。 他本人1997年6月受地委嘉奖;1998年被评为地直机关优
秀共产党员;被地委、行署记三等功;1999年被评为地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并被大兴安
岭林业统计学会评为支持、重视学会工作先进个人; 2001年1月被评为地区劳动模范;2001年
4月受地委嘉奖;2002年3月被地委、行署授予全区“两基”工作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黑龙
江省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