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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华大地再次出现,中原民族间、北方少数民族间、中原民族与少
数民族间的建割据混战。纷乱中鲜卑族先后析离分化出室韦、契丹、奚(后称锡伯或席泊)、柔
然、鞑靼等族部,独立割据“各自为号”。各部族在势力范围冲突中融入其它部族,形成以本
部为主的混合体,分布于东起辽东,西至阿尔泰山,南至燕山,北抵外兴安岭广大地区。

  隋末唐初,在大兴安岭地区及其周边,北起外兴安岭,南至松花江,东自精奇里江 (今俄
罗斯结雅河), 西达呼伦贝尔草原,形成松散型鲜卑族后裔的室韦族联盟体。室韦族初为南室
韦、北室韦、缽(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和大室韦五部,唐朝中期发展到二十余部。西室韦在今
额尔古纳河发源处,大室韦在额尔古纳河下游之南,蒙兀室韦在今额木尔河流域,落俎室韦在
精奇里江西北,北室韦诸部在嫩江流域中上游地区,北山室韦在今归流河、绰尔河间,大如者
室韦在今伊敏河,骆驼室韦(《新唐书》及《通典》均作骆丹部,落坦部)在今精奇里江沿岸,
缽(钵)室韦在今甘河流域。

  唐王朝统一中华民族后,积极建设强大的多民族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创设羁縻府、
州、县的行政管理体制。羁縻府、州、县对中央政府负有经济、军事、行政诸事义务,要向中
央“朝贡”(进献当地土特产品)或交纳一定赋税。 史载,唐贞观至大中年间(627-860年),室
韦族共向唐廷朝贡18次之多。唐开元(713~741年)年间,唐王朝在室韦族居住区设置室韦都督
府,受安东都护府管辖,唐天宝元年(742年)改属平卢节度使。 而后的历代封建王朝,均于大
兴安岭地区建立军政一统制的政权机构,实施封建疆统治,征收贡税。同时,利用大兴安岭土
著民族“精骑善射”、“勇猛强悍”军事优势,固边守疆,频繁参加统一或“平叛”战争。

  唐乾元元年(758年),因南室韦参与,唐天宝十四年(755年)平卢节度使安禄山发动的“安
史之乱”,室韦都督府被撤销,改属唐朝河北道管辖。由于有8000名契丹人被安禄山招募为辽
东镇地方武装骨干,参与“安史之乱”,唐王朝仇征契丹人。部分契丹人逃往大兴安岭,加入
室韦族的南室韦等部。

  唐朝后期,封建割据再起。中原民族和北方少数民族纷纷争雄,各据新的势力范围。大融
合、大析离、大动荡中室韦族联盟解体,一部分南迁近塞或定居云中郡和代郡地区;一部分西
迁阴山一带,与党项、吐谷浑族为伍;一部分北徙贝加尔湖以南部地区,滞留在今大兴安岭地
区的室韦人,又分化出新的部落,居地发生了新变迁。是时,蒙兀室韦部以自己牧业兼猎业经
济,雄居室韦地区之北。契丹混血室韦各部以不断增长的农业因素与汉化素质,逐渐崛起于室
韦地区之南。

  室韦人在与中原王朝政治、军事、文化、经济联系中,不断更新民族素质,通过朝贡和通
商互市,补充山区经济不足,创造了游牧与渔猎相结合为主,早期农业与简单手工业为辅的民
族经济;形成以家庭和氏族为基本社会结构特征的政治;拥有能牧能猎能战的骑射武装力量。
大兴安岭历史上第三个古代民族——室韦族,在不断发展的时空间,塑造了凝重的,既见于史
书又见于遗迹的大兴安岭地区辉煌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