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明代索伦部联盟
十三、明代索伦部联盟
今大兴安岭地区的达斡尔族人、鄂温克族人和鄂伦春族人,是辽代契丹族混血后裔,至辽
朝仍为“契丹别部”。自辽金时代起,承袭唐代定制,以姓氏和居地为单元编为紧密型军政一
统制的社会组织,其中一部分南迁大兴安岭南麓的松嫩平原屯垦和游牧并从事征战。辽朝衰亡
前夕的天祚帝耶律延禧年间,南迁的“契丹别部”,“迁至黑龙江北格尔必齐河一带居住”。
与同血源的旧族部融合,与同为契丹后裔的蒙古族为邻。后为完颜氏金朝和蒙古族为主体的元
朝所征服,饱受战乱之苦,部族急速分化,基本形成今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三个联
盟体,交叉居住,通婚联姻,互市往来,各自相安。明朝初年,三族联盟体为明王朝征服,以
卫、所制隶属于明政权,成为国家居北的奴尔干都司领地和基层政权重要组成部分,明代初期
以后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三个联盟被称之为“索伦部”,始见于史典。
索伦部人生活在外兴安岭以南至黑龙江中游结雅河口的结雅河谷盆地,黑龙江上,源的石
勒克河下游和黑龙江中上游河谷地区,为游牧、游猎、农牧的富庶之邦。三族联盟体主体部族,
均择各大河谷及山麓而居。索伦部地区“其野丰水草,多牛马,牛马以谷量。其人民种族繁多,
约之为打牲、游牧、力耕三类。成猛鸷轻迹,精骑射。……而人民日益发舒,伍伍什什,臂鹰
腰枪矢,大合围山谷间。或遴车徒其马力,载麦与豆输他境。穷日夕行,腾逴冰雪中,习以为
常”。索伦人拥有独具民族特色的农业、牧业、林业、渔业多种经济。建立了以哈拉(姓氏)和
莫昆(氏族)为单位的聚居屯落,住在用纸糊窗的木质结构房屋。达斡尔族主要居住于今俄罗斯
境的精奇里江(结雅河)以西赤塔以东地区;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主要活动在结雅河以东至库页
岛以西地区。
聚居在雅克萨地区和精奇里江流域的达斡尔族,社会组织上已分为很多哈拉(汉译为姓)。
有敖拉、莫日登、鄂嫩、郭博勒、金克尔、沃热、讷迪、吴然、德都勒、苏都尔、索多尔、乌
力斯、毕日杨、何斯尔、卜克图、阿尔丹、陶木、胡尔拉斯、何音、鄂尔特、卜库尔等哈拉。
达斡尔族各哈拉的名称,大多源自。祖先原居江河城屯地名,依山取山傍水取水而得名。
明末清初,鄂温克族基本分为三支。一支游牧游猎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克河和聂尔察河地区;
一支渔猎在精奇里江和牛满江一带,与达斡尔族毗邻;一支活动于勒拿河一带,为使鹿部的“喀
穆尼堪”(“喀木尼堪”)部。 鄂温克族有杜拉尔、敖拉、墨尔迪勒、布喇穆、涂克冬、纳哈他、
图勒里、图克塔拉、阿鲁、阿力本千、穆庐、博都里、乌扎、马察、朱尔克、珠尔根、楞布尔
勤、喀尔佳、萨穆布尔等姓氏。鄂伦春族是从鄂温克族分离出来的一部,“鄂伦春实亦索伦之
别部,其族皆散属内兴安岭山中,以捕猎为业”。自元至清,异族部落和汉人把鄂温克和鄂伦
春均称为“林中百姓”,“林中人”和“栖林”。栖林亦作“麒麟”、“奇勒”、“齐凌”。
石勒喀河至精奇里江两岸的鄂伦春,即“玛尼克尔人”,其中有伍查罕、玛纳伊尔、杜能肯、
莫拉豪尔、彻克奇尔、玛涅达尔等氏族。“鄂伦春人无马有鹿,乘载与马无异,庐帐所在皆有
之,用罢任去,招之即来”。自精奇里江至牛满江一带,居住着鄂伦春的玛卡吉尔、卡鲁基尔、
玛拉呼尔等三氏族。由于其在精奇里江支流毕拉河一带游猎,史称毕拉尔人。
(刘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