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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布特哈人兵役贡赋

二十九、布特哈人兵役贡赋



  清朝康熙年间的雅克萨战争后,索伦部各族背井离乡南迁黑龙江南岸与嫩江流域,清政府
设立布特哈衙门继而编旗设佐管理索伦各族人民。八旗组织既是军事组织又是行政组织,旗下
分若干佐(牛录)。布特哈各族的佐,是由一个氏族(哈拉)或大家族(莫昆)组成的。佐领和骁骑
校等官吏既是朝廷命官又是氏族首领,平时管理族政族务,监督族人履行清廷政令军令,驻防
要冲或查边巡逻;战时率领“牲丁”(士兵)出征。

  清王朝在征服索伦部和抗俄斗争中,深知索伦人坚毅、勇武、强悍。着意培养和利用索伦
各族“精骑善射”军事作用,“打牲”纳贡经济作用。史载,自康熙至光绪年间,清王朝调用
布特哈籍兵参加征战达70余次之多,征战中常常遣为先锋,使布特哈旗佐兵伤亡巨大,族口锐
减族众萎缩,几乎毁灭了鄂伦春民族。自康熙年间确立巡边定制后,布特哈官兵承负着巡边和
驻站守驿捍边之役。由布特哈总管“每年派章京(协领)、骁骑校、兵丁。六月由水路与捕貂人
同至托克、英肯两河口及鄂勒希、西里木第两河口遍查,汇报总管,转报将军。三年派副总管、
佐领、骁骑校于解冰后,由水路至河源兴堪山(即外兴安岭)巡查一次,回时呈报。

  自从乾隆时代始,皇帝每年打猎练功习武之时,调遣布特哈旗佐兵骑射之技优秀者,至木
兰围场伴围御猎,在定制的伴猎中,一面检阅布特哈族武功进展,一面选用精兵良将,委以重
任,强化清军。有的选留在京城于朝中供职。乾隆十四年(1749年)三月,“现由索伦内,选记
名之二十九人,仍回原籍,命该将军于朕今岁进行哨围时,令伊等与三十名‘墨尔根’(即打
猎能手)同往”。后来由于陪同随围的猎手过多,朝政开支负担重决定减半。 清嘉庆二十四年
(1819年),清廷令“前岁朕因每年黑龙江派善猎三十名前来随围,路途遥远,未免劳费,曾经
降旨减一半……只令十五名随围”。布特哈的鄂温克猎手伦布春,“生有胆力,善拉强弓大箭,
尝射鹿洞胸矢横双树间,鹿奔而矢不折”。在一次随围中于乾隆车驾前,机敏张弓射死一虎。
乾隆十分高兴,取视其矢,叹曰“吕布善射,未必能尔”,于是提拔他为齐齐哈尔副都统。清
朝随皇帝围猎的制度,直到嘉庆年间仍盛行。

  布特哈各族人民,在承负征战的重役、巡边固土的兵役、伴围御猎的御役和定税之外,还
要通过官员缴纳特贡献京。 每年向皇帝所献方物有六月进白面;七月进鹰鹞;十月进鱼雉等
野味,日“进鲜”;十一月进“年贡”,也是鱼、雉、野猪类,同月进海东青;十二月进春鱼。
各种贡品除鹰鹞进贡到木兰围场,其余全部直献京师。乾隆八十大寿,将军副都统代表布特哈
各族进贡方物有鹤、鹿、马、堪达汉、驯鹿、貂鼠、灰鼠。规定献贡的动物必须鲜活,押送官
兵一面精心饲养一面赶行贡路。嘉庆十四年(元1810年),恭进皇上五十大寿,与以往贡制贡品
一样,除献活动物还有珍贵上好的貂皮、灰鼠皮、猞猁皮、元狐皮等。

   (刘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