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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批判“四人帮 ”

八十五、批判“四人帮 ”



  社会主义建设期间,中国共产党曾长期出现“左”的偏差,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
“左”的错误登峰造极,形成一大批冤、假、错案。粉碎“四人帮”以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
恢复正常。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人民全面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纠正历史错误。 1978年1月15
日,中共中央决定对“文化大革命”中,“一切违反政策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要抓紧清理
积案,凡属不应拘留的人,一律释放。纯属反对“四人帮”及其党羽而受到打击处理的人,一
律平反。一切错案、假案必须纠正。冤案要昭雪。一切不实之词必须推倒”。全区各地根据中
央决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力量,着手进行冤假错
案平反工作。对“反右派”、“反右倾”、“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及其他历史时期处理的
冤假错案, 全面进行复查平反。

  1978年11月8日,地委召开“平反大会”,为文化大革命中被打成所谓“呼中区杀害革命
造反派的反革命集团”,“地区医院右倾翻案反革命集团”和“苏修特务”张海龙,“现行反
革命”李志诚,“日本特务”李世德等五件冤、假、错案进行彻底平反。地委副书记赵稼增代
表地委宣布平反决定,地委副书记全玉祥就进一步落实党的政策,提出具体要求。 1979年2月
15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召开“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平反有线广播大会,全区设19个分会场。
大会为原特委、特区政府、林管局领导干部刘先、邱兴亚、张开平、孙秉和、全玉祥、马恒玉、
杨林7人彻底平反;为原特区所谓“反革命右倾翻案集团”145人彻底平反;为原特区干校和有
关单位37名局处级干部和144名科级以下干部、群众彻底平反,原处分决定予以撤销,定性材
料予以销毁。呼玛县经复查,纠正冤假错案60件。

  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发表后,全区各地依据“决议”和处理历
史问题有关新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来,历次政治运动处理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
纠正冤、假、错案,落实政策。 1979年9月29日,中共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地委“右派”摘帽
领导小组《关于全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和错划右派改正工作的总结报告》。 全区(包括划
归内蒙古自治区的11个县级单位)共有右派分子386名。在中发(1979)11号文件之前,已摘帽
337人。经过复查,除2名在押服刑按政策没有摘帽外,其余57人全部平反摘帽,其中36人安置
了工作,11人恢复了党籍。对当时定为“中右”(包括“右派言论”)的126人全部纠正,其中
撤销处分23人,恢复党籍4人。

   (刘庚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