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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

森林经营


        
大兴安岭林区开发建设以来,森林经营规模逐步发展壮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
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指导下,森林经营作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产业,切实摆到应有的位置,通
过深化营林体制改革,强化生产经营管理,依靠科技进步,营林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1964年,伴随着大兴安岭林区的开发建设,森林经营工作开始起步,但发展极为缓慢。1964
年至1979年,全区采集林木种子24 439公斤,其中兴安落叶松种子12 070公斤,樟子松种子
12 369公斤,经营母树林7082公顷,建立林木种子园545公顷, 完成了母树林区划、复查任
务。累计育苗面积5934亩,总产苗15 669万株,上山苗5205万株。迹地更新以天然更新为主,
人工更新为辅,天然更新占98.1%,更新欠帐到1979年高达196.9万亩,更新跟上采伐程度仅
为69.4%。人工造林采取大会战等形式,苗木不足,以野生苗直播代替,造林19.3万亩,保存
2.2万亩,保存率仅为12%。天然幼中林抚育49万亩,平均每年完成3万亩。病虫害防治工作开
始起步,主要是防治落叶松种实害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森林经营工作不断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查验收纳入日
程,造林、抚育、育苗等主要生产项目稳步增长,质量逐年提高一。1979年,全区建成大小苗
圃22处,其中中心苗圃8处。 育苗面积1400余亩,产苗7039万株,上山苗1653万株;人工更新
造林3万余亩;天然幼中林抚育4万亩,作业质量达到77分。

  1980年开始,森林经营纳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进入发展阶段。以营林为基础
的方针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基础建设,生产规模都有较快发展。在机构建设上,1981年林管
局森林经营局与行署营林局合并。各林业局也相继充实机构和人员,组建以森林经营为主的森
林经营所和营林大队、调查设计队及验收队等。1982年在松岭林业局建立古里机械化造林林场,
在大兴安岭南部山区宜林荒山荒地、次生林地大面积更新造林,以扩大后备森林资源。在经营
管理上,1984年地委做出《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把营林作为林区发展的战略重点。借
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成功经验,把承包经营机制引入森林经营之中,探索出营林
生产内部全员、全过程、系列化承包的路子。按林业部“六包三挂钩”承包要求,把森林经营
纳入企业承包经营的重要指标进行考核,营林生产成果与职工、企业经济利益紧密挂钩,调动
企业和营林系统干部职工营林生产的积极性。在技术管理上,制发《苗圃标准化技术管理办法》、
《更新造林技术管理办法》、《营造速生丰产林技术管理办法》、《大兴安岭营林工作检查评
比办法》、《母树林经营技术管理办法》、《天然幼中林抚育伐质量评比标准》等。1986年2月,
林管局举办森林更新大奖赛,推动全区营林事业的发展。在生产管理上,地区和各林业局、林
场每年都分别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生产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及生产作业人员,提高营林
生产人员的技术素质。地区和各林业局、林场在营林生产黄金季节派出工程技术人员,深入现
场检查指导,推行抚育伐生产示范标准地制度,保证作业质量。实行先设计后生产,无设计不
施工,严格设计施工作业制度,充分发挥设计指导生产的作用。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保证营林
生产面积实、质量高、成效好。在造林生产中,使用割灌机清林,拖拉机整地,在抚育伐中,
采用割灌机、油锯作业,拖拉机集材等,提高生产机械化水平。

  1980年至1987年,全区建成苗圃17处,育苗面积达到1891亩,累计完成育苗面积12 819.6
亩,总产苗量7.8亿株,上山苗2.5亿株。建母树林4349公顷,采集林木种子4.55万公斤,其中
兴安落叶松种子3.23万公斤,樟子松种子1.32万公斤,经营种子园681公顷。 森林更新逐渐走
上规范化、科学化、集约化发展道路。迹地更新坚持以人工更新为主,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与天
然更新相结合的方针,基本实现更新跟上采伐,累计采伐面积661.8万亩,更新面积797.4万亩,
更新率达到120.5%,保存率达到87.6%。 人工促进更新262.9万亩,天然更新507.9万亩,还
历史更新欠账135.6万亩。人工造林66.3万亩,保存54.6万亩,面积保存率为82.4%。 天然幼
中林抚育752.1万亩,抚育合格率达到林业部规定的标准。

  1987年5月6日,大兴安岭北部林区的特大森林火灾,吞噬了塔河、阿木尔、图强、西林吉
4个林业局(简称北四局)104.3万公顷有林地,造成巨大损失。迅速恢复森林资源,防止生态环
境恶化成为举世瞩目、全国关心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恢复森林资源工作,为
营林事业的发展创造极其难得的机遇。森林经营事业步入快速发展阶段。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
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营林事业得到全社会的广泛重视。 1988年4月林管局成立恢复森林资源
领导小组,1989年成立恢复森林资源办公室,负责恢复更新森林资源的领导与协调,北四局也
成立相应机构,专门配备营林业务副局长。全区充实和调整营林机构,形成地区营林局 (林管
局森林经营局)、 林业局营林处、经营林场、苗圃、经营所或营林大队的森林经营管理体系。
1989年,林管局为解决种苗短缺问题,在兴安落叶松种子结实平下年的情况下,组织一次较大
规模的采种活动,采集兴安落叶松种子3.6万公斤。 利用恢复资金和世界银行贷款购置种子检
验设备、采种机具和种子调制、烘干、贮藏等设备。对北四局中心苗圃进行大规模改扩建。到
1990年末,4个苗圃改扩建全部竣工,当年育苗面积1600亩,年产苗1.85亿株,是灾前的38倍,
基本上达到苗木自给。同时,为配合岭南造林规划的实施,1989年下半年,全区苗圃建设的重
点转移到南部和东部林业局,对新林、呼中、十八站、松岭、加格达奇区等地的苗圃进行改扩
建和标准化建设。随着森林的不断采伐和“5·6”大火严重破坏,以及人们频繁地在森林中活
动,森林自我调节能力下降,全区相继发生几次较为严重的病虫危害。1988年北四局发生蛀干
害虫和黑地狼夜蛾危害,1990年发生大面积落叶松毛虫危害,1988~1998年鼠害发生频繁,危
害相当严重,威胁着大兴安岭后备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全区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
组织几次大规模的病虫鼠害防治,有效地保护后备森林资源的安全,形成“一站三网体系”
和 “四率” 目标管理体系。

  在恢复森林资源中,林业部指派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中国林业科学院、中国科
学院生物研究所等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对口技术支援,先后有1000多人次的专家学者来区工作,
取得100多项成果。以此为契机,营林工程技术人员结合营林生产实际,进行“物候气象规律在
育苗生产中的应用”、“人工直播造林”、“秋季造林”等100多项技术研究,取得80多项技术
成果,15项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总结营林生产技术管理办法,形成《大兴安岭营林技
术规范》下发执行。1989年,在营林生产中实行生产计划、资金、劳务、物资和设备设施半全
能管理,减少管理层次,理顺关系,杜绝营林生产资金挤占挪用现象。1992年,全面推行营林
投入产出承包经营责任制,实行生产经费有偿使用,将生产经费由拨款制改为贷款制,扭转了
营林生产只讲投入不讲产出的状况,营林生产走上由投入型向效益型转变的商品化管理轨道。
1994年,地委、行署、林管局做出《关于加强营林工作的决定》,对林业企业内部营林工作实
行公司化改革,组建相对独立的半全能森林经营公司。在生产管理中普遍坚持营林生产技术培
训、技术指导、调查设计、检查验收等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使营林工作迈入科学化、规范化、
集约化经营的轨道。

  1988年至1996年,“5·6” 火灾区各林业局,按照林业部“加快进度、保证质量、抓紧
时机、争取主动”的要求,历时九年,分三个阶段,全面完成恢复更新火烧迹地森林资源第一
期规划任务。通过人工更新、人工促进更新、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等措施,达到恢复和更新标
准的林区总面积为964 327公顷,火烧迹地更新合格率为92.4%。 其中采取人工更新措施达到
更新标准的林地总面积为186 515公顷,占规划人工更新172 475公顷的108%, 平均成活率达
90%以上,平均保存率达85%以上; 采取人工促进更新措施达到更新标准的林地总面积为
113 528公顷,占规划人工促进天然更新115 280公顷的98.5%;采取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措施
达到更新标准的林地总面积为664 286公顷,占规划天然更新和封山育林755 865公顷的87.88%,
较好地实现了规划恢复更新目标。 1996年6月20日,通过国家的检查验收。1988年至1998年,
全区累计完成育苗面积3.9万亩, 总产苗量34.6亿株,上山苗14亿株,母树林经营10万亩,采
集林木种子3.6万公斤,其中兴安落叶松3万公斤,樟子松种子0.6万公斤,经营林木种子园1万
余亩。基本还清历史欠帐,累计更新面积814万亩,迹地更新率达到95%,其中人工更新413万
亩,平均成活率和保存率分别达到91.3%和89.4%,分别超过部颁标准6.3和9.4个百分点,天
然幼中林抚育976万亩。

  1998年,大兴安岭林区启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经营纳入全区十二大支柱产业
之首,切实摆到应有的位置。为保证“天保”工程营造林生产得到有效实施,林业集团公司汇
辑成《大兴安岭天保工程营林技术标准》一书,通过有关技术专家审定和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
案后,作为企业标准实施。“天保”工程实施后,部分主伐生产富余人员被分流充实到营林战
线,增强营林生产自营能力;加大资金投入,实行专款专用,封闭式运行;营林生产设备设施
进一步得到改善;调查设计工作得到加强,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检查验收工作不断加强,严格
执行三级验收制度;生产技术培训、技术指导逐步加大;营林产值中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一
批先进实用的科研成果得到推广应用。1998年到2000年,全区使用“天保”资金累计完成封山
育林183 702公顷,人工造林29 725公顷,人工促进更新118 500公顷,森林抚育26 127公顷;
使用育林基金累计完成人工更新造林54 735.5公顷,森林抚育195 743.7公顷。

  1964年至2000年底,全区森林采伐总面积1 398 774.93公顷。通过采取人工更新人工促进
更新等措施,采伐迹地更新有效面积为1 340 828.5公顷,迹地更新率达到97.04%,基本实现
了更新跟上采伐。全区人工更新造林面积不断加大,面积保存率逐年提高,截止2000年底,人
工更新造林总面积为422 877.4公顷,其中采伐迹地更新57 692.8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0 864
公顷,火烧迹地造林209 186.9公顷,其它55 133·7公顷。在人工更新造林总面积中,“七五”
计划以及“七五”计划以前保存面积为86 415·6公顷,占20.43%,“八五”计划期间保存面
积为193 589.6公顷,占45.78%,“九五”计划期间保存面积为142 872.2公顷,占33.79%。
全区建成苗圃16个,经营面积458公顷,生产面积345.2公顷,能够满足营林生产对苗木的需求;
经营种子林面积18 358.7公顷,其中人工种子园面积为672.2公顷,人工母树林165.6公顷,天
然母树林17 521.1公顷。全区累计完成森林抚育面积1 146 394.9公顷。

  随着全社会对林业认知程度的提高和林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逐步深入,新世纪森林经
营正面临着一系列深刻变化。经营布局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大力加强公益林和商品林建设。
公益林建设区,以追求最大生态效益为目标,采取封山育林,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措施,培
育保护生态公益林;商品林建设区以追求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经营建设商品林。对于岭南区
域的商品林,采取人工造林为主,抚育为辅,大力培育周期短、见效快、经济价值高的速生丰
产林;对于北部商品林区,以现有的森林资源为依托,采取抚育为主,与商品林培育措施相结
合的办法,提高现有林地的生长率,努力建设高产林。经营重点,主导方向由人工造林转移到
人工抚育上,林木种子生产从传统的天然采种转移到良种基地建设上,森林病虫害防治从常规
防治转移到预防为主、专项治理上;经营方式,按照放活机制的要求,打破企业独家经营的模
式,积极吸纳社会力量,拓宽投资渠道,推行长期的家庭管育经营承包方式,探索森林经营多
元化的路子。

   (管继有 刘振中 王 艳 满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