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
大兴安岭地区地质构造复杂,有着良好的成矿条件,因而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其中,
黄金资源储量和生产规模居黑龙江省首位、全国第五位。与地上的绿色宝库相比较,丰富的地
下宝藏,更具诱人前景。
大兴安岭地区被发现并开发利用最早的矿产资源是沙金,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随后
被发现和利用的是煤炭,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在今大杨树镇古里乡一带发现了“露头煤”,
清宣统元年(1909年)就有人在甘河中游九峰山下采用土法开采。由于历史条件和自然条件的限
制,多少年来,丰富的矿产资源,基本上一直沉睡在地下。
新中国成立后,地质部派出181、147勘测队深入大兴安岭群山中探矿,先后发现铁、铅、
铜、钼、铅锌、钨等黑色和有色金属矿苗。1964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发建设大兴安岭以
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和省曾先后投资几十亿元,组织专业地质队伍,对
大兴安岭地区的地下矿藏进行过上百次的普查和详查,安排勘查项目2000多个。已经探明的矿
种40多种,有矿产地571处,其中大型矿床10处、中型矿床29处、小型矿床58处, 矿点269处、
矿化点线索地205处。黑色金属矿产主要是铁矿,还有钛、钛铁伴生矿。矿体形态一般呈层状,
似屑状、扁豆状、粒状、半圆形粒状。 探明C级铁矿储量约1791.9万吨,磁铁矿石储量约85
万吨左右,伴生钛铁矿石约1118.59万吨。已知黑色金属矿床22处,其中中型以上2处,小型
3处、矿点11处、矿化点6处。主要分布在呼玛县、塔河县、新林区、松岭区和加格达奇区等地。
由于大兴安岭铁矿品位贫富变化大,分布零散,加之受科学技术条件限制,因此,至今尚未开
发。有色金属矿产主要有铜、铅、锌、钼、钨金属共生矿等。已探明有色金属矿产地61处,其
中小型3处、矿点1处、矿化点52处。主要分布在呼玛县、新林区、呼中区等地。非金属矿产主
要有萤石、白云岩、石墨、超基性岩、高温耐火粘土、云母、含钾岩石、大理石、珍珠岩、耐
火粘土、石灰石、硅石、沸石、黄铁矿、麦饭石等。 已探明矿床25处、矿点177处、矿化点16
处,分布面几乎遍及全区各地,不少矿种储量都在百万吨以上。固体可燃性矿产主要有煤、石
油、泥炭。储量1.5亿吨。 已发现煤矿产地32处,主要分布在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松岭
区等地。泥炭全区均有分布。已探明泥炭矿床29处,矿点9处,矿化点15处。 石油主要蕴藏在
漠河县境内,据初步勘探,储量约为1.3亿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大兴安岭地委、行署非常重视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和开发。1992年
,行署成立建材局,县区也相应设置机构,对非金属矿产开发实施行业管理。第六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矿产资源法》,使地矿行政管理有法可依,走上法制管理轨道。随
即地区成立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下设矿产资源管理处,各县、区也相应设置。1996年,为进
一步加强地矿行政管理,将矿产资源管理处升格,组建行署地质矿产局,进一步健全基层地矿
行政机构,纳入政府部门序列,授权其严格履行政府对矿产资源管理的四项职能,即:负责全
地区地质、矿产资源综合管理;地质勘查工业行业管理;地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监督管理;地质环境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同时,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九五”以来,国家和省都把大兴安岭地区列为重点勘查区,从勘查立项至资金技术力量
的投放都实施倾斜,全省有30%以上的勘查项目安排在大兴安岭地区,为大兴安岭地区矿业发
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大兴安岭地区丰富的矿产资源,为发展和振兴全区经济,提供了天然的物质基础。为改变
以往“独木支撑”的林业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地矿厅拨款10万元对呼中铁红矿进行物探普
查,已生产出氧化铁红颜料,日产半成品3吨,售价每吨达1600元,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呼玛
县韩家园镇对石褐子石开采投入20万元,净选率达90%以上,产品出口日本。它们虽然生产规
模不大,产品数量有限,但却预示着大兴安岭地区矿业发展的前景。“九五”期间,全区矿业
累计实现产值13.56亿元,平均年增长31.5%。 黄金累计生产40.59万两;煤炭累计生产
388.5万吨,年生产能力已达150万吨;生产红砖30 025万块、水泥16万吨、砂石30万立方米。
(曲少春 薛正民 李素云 刘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