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
金融保险
早期生活在大兴安岭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少数民族,主要以游牧、狩猎为主,他
们以实物对实物的交换,维持生计。清朝末年,漠河、呼玛一带发现金矿,采金业骤然兴起,
为采金服务的商贸业也随着发展起来。由于地理的原因,商人习惯与俄人通商,使用俄币羌洋,
因此羌洋成为当时边疆唯一的通用货币。中华民国期间,货币不统一,既有当时全国通用的现
大洋,也有俄币羌洋、黑龙江出的哈大洋、官帖、铜枚纸币等。由于币制不统一,造成金融混
乱,给边疆人民带来诸多不便。黑龙江官银号发行铜枚纸币,于1914年(民国三年)在今呼玛县
金山镇设立事务所,又称官银采苗事务所。经营金矿业的广信公司发行官帖,取得在金矿总局
所属各个金厂的收金权和专卖货物权。它们是大兴安岭地区最早的金融机构雏形。东北沦陷后,
初期流通的货币种类繁多,如有中国银行发行的现大洋、交通银行发行的哈大洋、广信公司发
行的江洋、马占山出的马票,还有羌帖等。 日本军国主义为了进一步掠夺中国人民财富, 于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发行“国币”,并宣布其它各种票币一律作废不准再用,任何个人、团
体不许发行票币,从而统一了伪满洲国货币。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中国人民银行黑河支行在呼玛县设立办事处,这是大兴安岭地区
第一个中央银行的分支机构,1955年升格为中国人民银行呼玛县支行。 根据经济建设的需要,
先后在塔河、三合站、兴隆等地设立营业所、办事处。1960年,中国人民银行鄂伦春自治旗支
行在加格达奇设立办事处。1964年,呼玛县设立农业银行,与县人民银行合署办公。至此,包
括1954年呼玛县成立的信用合作社,这是大兴安岭地区早期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
1964年6月, 由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分行和建设银行分别组建鄂伦春自治旗支
行加格达奇办事处和建设银行呼盟支行驻大兴安岭林区会战指挥部拨款组(后改为支行),于
8月1日正式开业。 1965年5月,这两个银行机构移交给黑龙江省领导,并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
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1970年,人民银行机构更名为大兴
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各县(区)、林业局都随着开发建设的先后及时设立支行、办事处及其相关
营业网点。“文化大革命”期间,金融业务一度合并到特区财政金融局,只保留银行名义,为
其所属的二级机构,削弱或失去了银行的职能作用。1968年,建设银行大兴安岭特区支行被撤
销,事业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业务合并到特区财政金融局和人民银行加格达奇区办事处,
一直到1973年才恢复原有机构,行使职能。1972年全国银行工作会议后,情况开始好转,被下
放的干部陆续调回,恢复了人民银行的原有建制,实行由省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业
务上以省行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务院颁布《关于整顿和加强银行工作的几项决定》,全区金融
战线经过整顿,机构和队伍都得到了健全和充实,恢复了“文革”期间被破坏了的财务会计、
出纳、信贷资金管理、现金和工资基金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专业银行总行、省行分别编
辑出版了各专业规章制度和金融政策法令书籍,使工作有章可循,走向正规。在整顿的基础上,
根据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增设基层服务网点,这一阶段业务发展虽然还比较缓慢,
但与前一阶段相比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体制的改革推动金融体制的改
革,金融体制的改革又促进了经济建设的腾飞。 1984年9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
专门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
大兴安岭地区分行,专门行使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等中央银行的职能,停止办理一般信贷
业务。1986年,在呼玛、塔河、漠河三县恢复县人民银行支行。同年10月,中国工商银行大兴
安岭分行正式成立。 11月1日,分行机关从原人民银行地区中心支行内分离出来,原人民银行
县级以下机构都划为地区工商银行所辖。地区工商银行分行及其所辖机构的建立,标志着大兴
安岭地区有了国家最大的一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1984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
分公司成立,全面办理国内外保险业务。1996年又成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在各县、区(林业局)均设有分支机构及代办网点。为适应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对俄罗斯边境贸易
的需要,1987年4月成立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兴安岭分局, 与地区人民银行合署办公,按照外
汇管理条例负责本地区外汇管理工作。1990年12月,开始组。建中国银行大兴安岭分行,1991
年正式营业,这是全区第一家外汇专业银行。1996年10月,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兴安岭分
行,这是全区第一家政策性银行,它的县以下业务由工商银行县支行代理。 1996年9月,原地
区建设银行改为中国建设银行大兴安岭地区分行,(该行自1985年11月起由财政划归金融系统,
具有财政和银行双重职能),成为经营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业务的专业银行,在各县、区(林业局)
都设有分支机构另外还有附属企业大兴安岭典当商行、大兴安岭建兴经贸公司、大兴安岭房地
产开发投资公司。1996年末,根据中央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在呼玛、塔河、漠河
三县成立了农村信用联社。联社成立后,各农村信用社与工商银行脱钩,归地区农村金融体制
改革领导小组领导。 1998年6月,成立全区第一家股票交易市场——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大兴安
岭证券交易营业部,开始了极为活跃的股票交易活动。1998年,中国农业银行加格达奇支行筹
建,12月1日试营业,1999年5月26日正式营业,隶属黑龙江省农业银行直属支行管辖。在这一
阶段各县区还有经批准成立的多功能储蓄所、城市信用社、邮政储蓄等新型多样化的金融机构。
截止2001年底,大兴安岭地区的金融机构已发展到175个,大小营业网点遍布城乡各地。至此,
大兴安岭地区已从原来单一的全民所有制金融机构发展成为多种形式的、门类比较齐全的金融
机构的新格局,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以中央银行为领导22、国有专业
银行为主体、其它金融机构并存和既相互协作又有竞争的林区金融组织体系。
几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兴安岭地区金融系统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既
保证了各项指标控制在上级核准的计划之内,又保证了本地区金融的稳定运行。针对大兴安岭
不同时期的经济工作中心,灵活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及时制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切实可行的
措施,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经济发展。1986年,由地区人民银行牵头,成立大兴安岭地区金融
学会,现已发展会员400余人。 联系本地区经济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广泛深入地进行学术交流、理论研讨。撰写调研文章1400余篇,计1100多万字,通过《大兴安
岭金融》、《大兴安岭金融信息》、《大兴安岭金融调研》等刊物,为上级金融部门、地方党
政领导的金融、经济决策及时提供极有参考价值的科学依据,起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人民银行
作为金融系统的领导机关,经常联系和组织各家商业银行,及时帮助地方经济建设解决许多燃
眉之急。如1987年的“5·6”特大森林火灾后,人民银行组织各金融机关积极筹措资金,支持
复建。保险公司及时支付赔款1.2亿元,占当年整个灾区重建家园总投资额的50%以上。在
1991年全区遭受非大洪涝灾害时,又及时向上级申请信贷规模,及时投入信贷规模1500万元,
提供短期贷款3000万元,保证了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急需。在1991年全区三项资金居高
不下的困难情况下,先后两次参加全国清欠,为32户企业清回木材款14 160万元,注入信贷规
模和资金4411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债务链,受到政府的好评。1992年,地区人民银行出台13条
优惠政策,为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及招商引资活动,特别是外贸工作提供了宽松的金融环境。
为积极配合全区开辟第二战场计划的实施,支持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适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
特别是岭南开发,共投入农业贷款17 000多万元。为支持黄金生产的发展,仅人民银行投入黄
金专项贷款就累计达14 116万元。为支持科技、电力、能源、交通、邮电及再就业工程项目,
逐年加大对这些行业的信贷倾斜力度,特别是优先安排科技开发贷款及科技建设项目、企业技
术改造贷款。仅“九五”期间,各家银行就增加科技贷款13 000多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农牧丰
收计划、星火计划、低产田改造、科技养鱼和菜蓝子工程等,加速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坚持信贷资金主渠道作用和信贷杠杆作用,重点支持大兴安岭地区的主导行业森工企业的
发展壮大。自开发建设以来累计投放流动资金、固定资产贷款80多亿元,解决了各林业局在建
设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形成年产540万立方米木材的生产能力;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从198
9年开始累计对15个电信项目投放贷款6000余万元,进行电话程控化, 通信光缆等建设,为招
商引资、加快发展打开方便之门;对地区电业局、呼玛电厂等项目投放贷款4亿多元, 现已形
成8万千瓦的装机容量, 使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生产用电和居民生活用电得到保障;支持煤炭业
的发展,累计注资近亿元,使全区的生产、生活用煤实现自给;向加格达奇集中供热工程项目
投放贷款3000万元, 投产后,不仅能年节约采暖用煤4万余吨,而且使城区空气污染状况大大
缓解,居民生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林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过程中,及时提供资金保障。自
1987年以来,仅工商银行一家就通过专项贴息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不同方式向种植业、养殖
业、采掘业、加工业和第三产业等多种产业投放贷款5亿多元,建成大小项目335个,为全区避
危兴林、发展替代产业赢得了时间,积累了经验。为及时分流林区富余职工、促进林区经济振
兴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使得以北奇神公司、丽雪精淀粉公司、林田公司、北药公司等为
龙头的绿色食品、特色农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以恒友家具、呼中家具项目及各林业局的地板
块、层积板、细木加工、活性碳、机制碳加工等项目先后投产形成生产能力,使全区产业,产
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换代快速迈进。1998年后,国家开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金融贷款
内部结构也随之调整,进一步向非林非木替代产业及林木产品精深加工倾斜,确保“天保”工
程转产项目正常有序实施。
进入21世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繁荣和发展,金融战线也面对着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大兴安岭地区金融战线的全体员工将在激烈的竞争中进一步开拓创新,开辟新天地,登上新台
阶,做出新贡献。
(薛正民 李素云 金 融 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