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十二
1949年10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中国人民站起来,屹立于世界东方的特大喜讯,
极大地鼓舞大兴安岭人民,豪情满怀地进行建设社会主义的万里长征。开国之后,国际国内反
华势力和反动派,以直接和间接方式向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及其新生人民政权,发起猖狂进攻和
破坏。美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朝鲜战争后,国内的反革命活动更为猖狂。1950年12月,以毛泽东
同志为首的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镇压反革命的号令。1951年春,岭北呼玛县和岭南鄂伦春自
治旗,镇压一批罪大恶极,怙恶不悛,与人民为敌的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分子、
反动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捍卫了人民政权,支援了抗美
援朝斗争,促进了各民族大团结。
自1946年起,进入大兴安岭地区的中共地方党组织,在建立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艰难复杂
斗争中,领导人民群众,以朴素的财富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加强林政管理,打击滥砍盗伐,
积极护林防火,千方百计保护森林资源。新中国建立后,林区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资源
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林区地方政府,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不断发布防火
布告、命令、规定,层层成立防火组织和指挥部,重点实施护林防火。建立各项防火制度,实
施春秋两季防火戒严。采取入山持证;设立防火路卡检查站;规定入山不带火,野外不吸烟,
大风天不烧火做饭;开辟村屯和采伐作业点防火线等措施,保护森林资源。自1949年起,岭南
岭北林区地方政府和森林工业企业,进行广泛的群众性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解放前,鄂伦春人放火寻角,烧荒引兽,风餐露宿,篝火取暖,经常引起森林火灾。1950
年,呼玛县和岭南的林区政府,在鄂伦春人居住和渔猎区域,指定范围,划分固定防火界线,
分段包干负责,将鄂伦春男青壮年编为武装护林队进山巡护和驻防。护林队员发给枪支,自备
马匹,按月发放工资和补贴、马料费、主副食品、服装或布料等,边狩猎边武装防火护林,承
负起大森林主人之责。
是时,大兴安岭林区农业、牧业、林业和黄金业等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推动了社会发展,
使人口大量流入,人为火灾增多,森林防火任务日益繁重。1952年,大兴安岭林区护林防火工
作开始向专业化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某骑兵团改编为林务大队,1953年更名为护林警察大队,
下设3 个中队,其中一中队驻防现岭南林区。1953年,岭北林区黑河护林警察中队在呼玛县林
区驻有小队。1952年,学习苏联护林防火经验,林业部在岭南的嫩江、岭西的根河、岭北的呼
玛设立航空护林站。
中国共产党和崭新的社会制度,使鄂伦春人民获得新生。林区解放后,人民政府积极贯彻
党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团结,力尽所能给予鄂伦春族人民关怀与照顾,促进鄂伦春民族政治、
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迅速发展,使其摆脱贫穷愚昧状态。1947年至1948年,呼玛县
无偿供给鄂伦春族人民粮食28.8万多斤,棉布1.8 万多尺,免费为猎民调换猎枪,供给足够子
弹,保证猎业生产。1951年,党和国家批准岭南的鄂伦春族人,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析
出,建立鄂伦春旗政府(1952年改为自治旗)。1953年,呼玛县选择依山傍水,资源丰富,土
质肥沃,交通方便的新立屯、十八站、白银纳、下渔亮子建起四个鄂族新村,使鄂伦春人全部
定居,鄂伦春地区逐步繁荣发展。改变妇女在房子外面生孩子等陋习,婴儿成活率大大提高。
1955年人口死亡率仅占1952年的21%,人口增长率不断上升。定居后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5%,
除修建校舍添置各种教具外,免费供给学生单衣和全部生活费用。鄂伦春人民以真情实感创作
出民歌和小调,歌唱共产党,歌唱新中国,歌唱鄂伦春人新生和幸福生活。
中国共产党深知,“人以食为天”的基本国策。领导农民完成土地改革之后,借鉴苏联经
验,着力调整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殚心竭虑地构建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引导
农民组织起来走农业合作化道路,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1949年春,呼玛县开始互助合作运
动。最初是简单共同劳动的临时性互助组,不久出现了三大季节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到1952
年,呼玛县共有409 个生产互助组。生产互助组是农业合作化的初级形式,是社会主义的萌芽,
存在个体经营与集体劳动之间的矛盾,难以有效扩大再生产。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了
《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全县普遍兴办农业生产初级社。土地归农户私有,由合
作社统一经营,农户私有牲畜和大农具交合作社统一使用,产品归社员共同所有。有效克服了
个体经济落后性、分散性和脆弱性,使农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1956年1 月,呼玛县在发展初
级农业合作社基础上,兴办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建立和健全了生产责任制,
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发展种植业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多种经营,调整农业经济结构。促
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实现了农村个体经济向集体经济转变的重大改革。
自1953年起,新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实行长期的,以公有制为原则,积极追求缩小差
别,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大兴安岭人民在令行禁止的经济建设中,农村吃起集体化的“大锅
饭”,城里端起了社会主义“铁饭碗”。
1955年5 月和6 月,岭南岭北发生依陵古里和南瓮河两起特大森林火灾后,黑龙江省和内
蒙古自治区,积极落实中央经营次生林区的决定,按照林业部总体规划要求,于1955年在大兴
安岭林区,进行新中国第一次营林性开发建设,实施森林更新与抚育,重点护林防火。内蒙古
自治区在大兴安岭西部林区建立19个森林经营区(局),于今松岭区和加格达奇区内建有多布
库尔森林经营区(局),在曾辖区原大杨树区建有奎勒河森林经营区(局)。1955年7 月,黑
龙江省委、省政府组建大兴安岭建设委员会,以沿江地区社会为依托,选择靠近黑龙江边,有
航运条件,有村屯的地方,建立呼玛、开库康、额木尔、漠河4 个林管区,在12站至29站的每
一站和火险区及交通要道,建立43个森林经营所。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的护林防火运动,建
立了26座了望塔、10处科学灭火点、3 处防火气象站以及若干处防火检查站。配备757 名专职
护林员和290 名森林警察,建立了严密的规章制度,分片包干,定期巡逻,不断搜山。使森林
火灾大为减少。积极开展次生林抚育伐、幼林抚育、植树造林、林木种籽采集和病虫害防治等
基础性营林工作,使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沿江沿河和村屯周围的次生林得到及时经营。
1956年9 月,中共八大后,加强党的领导,批判和纠正政府工作和经济工作中出现的“一
长制”思想和工作方式,实行党委领导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由于缺乏经验,使
党务工作时常越位,甚至包揽一切事务工作,加上在农业合作化和城乡社会主义改造重大社会
变革中,干部不良工作作风及一些工作失误等综合因素,导致一些人对党产生意见和不满。1957
年4 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整风运动的指示,通过“反官僚主义、反宗派主义、反主观主义”
和反“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的反“三风五气”运动,对全党进行提高马列主
义思想水平,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工作作风教育。
岭南鄂伦春自治旗和岭北呼玛县以及森林经营区的干部与群众,怀着关心党爱护党的心情,
揭发和批评某些领导“三风五气”问题,提出改善党的领导和干群关系的建议。尽管有些意见
过于偏激,情绪不够正常,但绝大多数人心地坦白。在大鸣大放中,一些地方党组织领导人诱
导和激化一部分人的言行,甚至以欺骗手段诱取书面与口头证据,给予“反击”与打击。党的
最高领导层,把运动中群众过激意见、行为和极个别特殊问题,混同极少数人趁机向党向社会
主义制度进攻,看得过重而产生错觉,过高估计负面影响,把整风运动中发表过激言论的人,
列为反击“右派分子猖狂进攻”斗争的对象,使反右斗争扩大化,严重破坏了党内正常民主生
活和社会政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