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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十五


1976年10月,党中央和老一辈革命家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粉碎了祸国殃民的“四人帮”反
革命集团,结束了十年动乱的历史悲剧。1978年8 月,地委领导全区人民拨乱反正,正本清源,
广泛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继而又深入学习《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
议》。在全面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中,明辨了大是大非,肃清了“左”的影响,重新确立了“实
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长期“左”的政治高压中解放出来的林区人民,推开世纪之窗冷眼向
洋看世界时,蓦然发现生活在最先进社会制度里的人民,已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的民族。在深
刻的历史大反思中忽然醒悟到,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概念:“凭票供应”的社会商品分配方式绝
不是伟大的光荣;多年不断的“左”的政治运动是错位的生产关系;长期的计划经济严重束缚
生产力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需要多方面的积极性,私有制在社会主义阶段存在合理性与必然
性;国有经济未必都须去国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再回头看,十余年艰难开发建设虽然打造出历史辉煌,但却构建出公有制高度提纯,存有
严重历史积弊,潜伏可怕后患,“三单一大”(单一的所有制,单一的计划经济,单一的木材
生产;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经济格局。艰苦创业奉献后,生活却是
长期一贯制。穿的是老三色(黑、蓝、黄);吃的是老三样(土豆、萝卜、白菜);住的是老
三居(“板夹泥”、“白大块儿”、“金镶边”);精神信仰的是天天读“老三篇”(“毛著”);
主要经济生活是老三段(采、集、运);文化生活是老少三代共享“八个样板戏”。出门在外
更可笑,上车难买票,吃饭排次号,住店查夜扰觉,……。无论如何也难以真真切切感受到,
诗人放歌,歌手高吭那种美与好。如果再不回归久违的社会主义应有的生活,必定天怒人怨。
于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四项基本原则”和“四个现代化”的新时期应运而生,
命运使大兴安岭人面临必由之路的新抉择。

1978年12月,被誉为划时代的“新时期遵义会议”的,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
改革开放的大潮涌进万里兴安。林区人民确立了新的理念,继承和发扬大兴安岭精神,把工作
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开始改革开放的新长征,探索国有林区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1979年冬,林区借鉴农村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尝试林业改革。呼中林业局首先推
行“五定一包”(定产量、定质量、定人员、定设备、定费用、包成本)的林业生产经济责任
制。1982年,全区森工企业在全面“企业整顿”中,普遍建立和健全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1982
年,十八站林业局探索森工企业生产组织和生产工艺改革,实行“采、集、装、运”一条龙综
合管理。进而优化全局经济组织,精简机关和附体人员(服务体系),充实生产一线。是年,
阿木尔长山林场实行作业组承包,改革分配制度和用工制,废除场级干部的终身制,实行聘任
制,能者上庸者下。各项改革尝试冲击了旧的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搞活了部分企业,明
显提高管理素质和经济效益,迅速萌生经济增长因素。

1984年6 月,林管局于十八站林业局召开第一次林业改革会议,总结和推广呼中林业局和
十八站林业局改革经验。嗣后,全林区围绕林业经济规律,从林区特点和森工企业特点出发,
从企业内部经营承包、扩大企业自主权、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对旧管理体制和经营
机构实施手术。1984年,全区农村普遍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分户经营后,
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希望的田野丰收了农村改革成果,农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 172
元,提高到1985年的295 元。难能可贵的是,在长期公有制和官商一统天下的国有林区,摆地
摊、小商贩、开饭店等个体私营经济破土而出。1984年,对营林生产出台《十项规定》,允许
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解放了营林生产力。

尝试阶段的改革,使山里人懂得了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综合手段管理企业与经济。最大的
收获是继“三中全会”后的理论认识,在实践中真正认识到经济有其自身客观规律,应该善待
它。管理经济是门科学,是政治家和军事家的思维,“老红军”、“老八路”、“老抗联”、
“老土改”方式无法驾驭的。然而,在这条以改革为主线的必由之路抉择中,一些人却茫然而
恐慌;一些人望着即将失去的“世袭”既得利益而潸然泪下;一些人死抱旧残,遥望星辰,再
枕黄梁;一些人畏难而缩,左避右躲走进迷宫;有些人显得自信,缺乏由计划经济的宠儿到改
革弄潮儿的图强自新准备。在既定国策和方针的大趋势里,观望、攀比、等待,错失改革良机。
这是十年后,爆发“两危”的潜伏期和真正“基因”。

1985年后,在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引下,林区开始全面落实厂长(经
理)负责制、《企业法》和“三个条例”。与此同时,在国家计划、金融、流通等宏观经济改
革大环境促进下,逐步实施计划管理、财务管理、木材销售、用工制度、分配制度、人事制度
配套改革。1987年,推行三个层次三种形式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改革向纵深和全方位发展。由
企业改革逐步深化到区域经济的改革,由生产要素和经济组织的组合改革,发展到所有制结构
的深层次改革。林区经济开始由单纯的计划经济向有计划的市场经济转换。企业增强了自我生
存,自我发展的能力。区域经济出现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产业结构的新格局,“三单一大”
的局面得到改变。

各地在改革中,积极实施地委、行署、林管局“以林为主,采育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
展”的经济战略,发展替代产业,形成木材生产、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三位一体的主体经济格
局。改革开放中,努力追求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把森林培育和经营做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举
措,不断加大资源培育力度。1983年,自上而下地建立了资源管理机构,并形成监督机制,结
束了森林资源管理无序状态。1985年后,通过广泛的持续的《森林法》宣传教育,显著提高了
林区人民森林资源保护意识。根据林区火灾多发特点,不断强化防火机构、队伍、设施和技术
的建设,森林保护取得显著成效。1979年至1988年的10年间,累计实施迹地更新915 万亩;抚
育天然中幼林1026万亩;年更新能力达110 万亩(其中国营50万亩);森林抚育能力达110 万
亩(其中成林60万亩,幼林50万亩);迹地更新率由1979年的69.4% ,提高到1989年193.0%;
10年补还更新历史欠帐164.7 万亩,使更新超过采伐面积。

1980年4 月,林管局成立林产工业局后,不断向林产工业倾斜计划、资金、技术、人才投
入,调动国营、集体、个体投入积极性发展林产工业。至1984年,已建成遍布全区的木材加工
和木材综合利用等厂点63个,拥有各种设备2000余台件,产品达80余种,从业人员12 700人,
1988年实现产值1.33亿元。林产工业迅速崛起,成为破除“三单一大”的先锋产业。是时,全
区把发展多种经营做为破除“三单一大”主攻方向,形成“种、养、采、加、服”五大产业布
局。1988年从业人员达4.6万余人,产值由1984年的855万元,上升到1988年的 8 308万元,占
森林工业总产值11.9%.1986年,打开山门,“南联北开”。与院校、科研单位和发达地区合作、
合资、合技,建立企业与项目,打破长期以来自我封闭的局面,区域经济形成开放性。外商和
台商的脚步也踏入林区,国有外贸牵线,有识地区和企业开始创办中外(港、澳)合资企业。

  经过10年改革的发展,全区经济总量显著变化。至1988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2亿
元。年木材生产能力达到500万立方米,累计生产木材6 215万立方米。国内生产总值由1978年
的 3亿元,提高到1988年的17亿元。所有制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比重,
由1978年91.3%下降到1988年的84.2%;集体所有制工业总产值比重,由1978年的8.7%上升到14.6%;
其它所有制工业产值比重,由1980年的0.1%上升到1988年的1.2%。产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形
成了森工采运、林产工业和多种经营为主的产业支柱。“七五”计划(1986~1990年)期间,第
一产业比重持续上升,占4.2%;第二产业森工采运比重下降,林产工业和非林非木比重上升,
占68.9%;第三产业比重大幅度上升至26.9%。

1987年5 月6 日,大兴安岭林区发生震惊中外的“5*6 ”特大森林火灾。在党中央、国务
院亲切关怀下,在黑龙江省和林业部领导下,在人民解放军、武警、森警官兵的帮助下,在有
关地区支援下,在国务院扑火救灾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经过5.8 万军警民28个昼夜的奋力扑救,
终于6月2日将大火扑灭。灾后在30余个国家和地区及全国人民的援助下,全区人民优秀地发扬
了大兴安岭精神,顽强拼搏,出色地经受了非常时期艰难困苦的严峻考验,胜利地完成了“恢
复生产,重建家园”、“抢采抢运烧死木”、“恢复森林资源”的艰难历史任务,谱写了气壮
山河的三曲胜利凯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