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
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
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位于呼玛县城西北侧。北与鸥浦乡接壤,西和西南与塔河县、
韩家园林业局毗邻,东临兴华乡,面积 436平方公里。距呼玛县城117公里,全乡辖8个自然行
政村,有人口2283人,其中鄂伦春族人口246人,占全乡人口12.6%。林地面积3万公顷,经营
权属十八站林业局。有耕地36 641亩,人均耕地233亩,其中白银纳鄂族村耕地4 328亩,人均
耕地20.7亩。
“白银纳”,鄂伦春语“美丽富饶”之意。鄂伦春族是呼玛县最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世
代居住在大兴安岭密林中。由于长期的野居生活和远离科学与文化,历史上曾被称为“北山野
人”。新中国成立前备受欺凌,人口锐减,几乎到了灭亡的地步。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
分关怀鄂伦春民族的成长,1953年建造了宽敞明亮的居室,鄂伦春族人住进新居。自定居到70
年代,鄂伦春族人的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但受计划经济的束缚,观念的落后,鄂族人长期满
足于饱腹即安的生活。1984年对设于白银纳的鸥浦乡进行分建,建立白银纳鄂伦春民族乡。借
助建乡的机遇,鄂族人放下猎枪,和全乡人民一道跨进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改革农业经济体制,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改变了农业单产不高,总产不稳的局面。发挥资源优势,调整经济结构。
在农林联营中,成立鄂族青壮年和妇女为主的营林公司,从护林人变成育林人,开辟乡域经济
的新产业。兴办采金业,仅1989年掘采黄金204两,创收30.8万元。发展乡镇企业,办起商店、
饭店。在农业生产中,不断引进良种、农药、化肥、种植与养殖技术,逐步提高农业经济的科
技含量。扶持发展个体经济,个体经济户数和从业人员逐年增加。进入90年代,鄂伦春人学会
了市场经济,传统桦皮工艺走出山门,在世界性的商贸交易洽谈会上卖到好价钱。“九五”期
间,白银纳乡进一步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和特色农业,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以效益定种植,大
力推广农业适用新技术。发展畜牧业,重点实施“过腹增值”战略和大户战略,由“速肥”向
“笨”字号发展;由分散饲养向专业户、专业村发展。依托资源优势发展木耳段种植。开发旅
游资源,以省、地、县开发界江游之机,把鄂伦春族村建成“民族风情园”。建立淀粉加工厂、
牙签厂、单板厂等乡镇企业,成为新经济增长点。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全乡人始终坚持精
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注重科教兴乡,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提高民族整体素质。乡里
建起文化站、图书室、老人幼儿院、卫生院、电视差转台。照明、生产用电通乡村,广播电视
村村通,百余户鄂家人安装了电话。鄂族人已扫除文盲,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有了自己的大学
本科生。全乡积极开展“净、美、倡”、“树、比、促”活动,乡容乡貌明显改观。全乡人民
走上致富路。2000年,工农业总产值完成1428.37)元,同比增长23.4%,实现财政收入25.6万
元,人均收入2 526.8元,同比增长9.2%;鄂族人均收入2 018元,同比增长11.5%。
“十五”期间,白银纳乡紧紧围绕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农业
和农村经济结构、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副产品尽快升级,积极创出品牌,培育龙头
立乡企业;以经济发展带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全乡人民的物质、文化
生活水平;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突出发展好私营经济;加速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坚持物质文
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
(张景春 安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