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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塔河县(林业局)

章下序



  塔河县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地处大兴安岭山脉北麓,黑龙江上游右岸,西与漠河县相临,
南与新林区、呼中区接壤,东与呼玛县毗邻,北隔黑龙江与俄罗斯相望。边界线长 171公里,
地理坐标为北纬52°09′至52°23′,东经123°19′至125°48′,总面积为14 420平方公里。
境内呈中高两侧低,西高东低的地势。山峦起伏,群山叠嶂,白卡鲁山绵延到漠河、塔河、呼
中交汇处,主峰海拔1 397米。西罗尔奇山岭横贯中部,蒙克山为其主峰,海拔937米。河流纵
横,均属黑龙江水系。呼玛河流经境内150公里,盘古河是境内最长的一条河流,全长220公里。
塔河县(局)地处北温带,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冬季漫长干燥而寒冷,夏季短促而湿热,年均
气温-2.4℃,极端最高气温37.2℃(1992年),极端最低气温-45.8℃(1980年)。 平均无霜期98
天,平均降水量463.2毫米,主要集中在7、8月份,年日照2015~2865小时。有林地面积占97%
以上,林木蓄积 1亿多立方米。山水秀丽的黑龙江,久负盛名的十八站古城遗址和鄂伦春族民
俗风情,北极光、夏至白夜等景观,吸引许多国内外游客。境内有开库康、依西肯、马伦三处
天然良港,其中开库康江边码头可停靠3 000吨以上的大型驳船,年吞吐能力300万吨以上。嫩
林铁路贯通南北,公路纵横交错,是大兴安岭北坡的交通枢纽。电力供应充足,塔河电厂装机
容量2.4万千瓦。通讯已建成万门程控电话设施和林业微波通讯网。

  中共塔河县委、县政府、林业局所在地塔河镇,距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加格达奇
262公里,距省城哈尔滨997公里。全县人口93 194人(含十八站林业局21 372人)。以汉族为主
体,还有满、回、蒙古、藏、朝鲜、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苗、彝、壮、布依、俄罗斯、
锡伯14个少数民族,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 7.1人。大山苍苍、林海莽莽的塔河,早在原始社会
旧石器时代晚期,就居住着中华民族勤劳勇敢的祖先。春秋战国时期,他们与中原王朝建立起
臣属关系,各方面交往日趋紧密。十九世纪以后的一百多年,黑龙江流域先后遭到沙俄和日本
帝国主义的侵略,英雄的边疆人民奋勇抗击,赢得最后的胜利。东北解放以后,建立人民政权,
塔河的历史翻开崭新的一页。热爱家乡的人民辛勤耕耘脚下的沃土。农业经过土地改革、互助
组、合作社,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愿望,粮食产量逐年上升。各行各业都有了恢复和发展。
1965年 4月,塔河林业公司成立,隶属大兴安岭特区。1967年12月20日,塔河区革命委员会成
立。1970年建成塔林、绣峰、瓦拉干、蒙克山、盘古 5大林场,年生产能力20万立方米。1973
年 9月,塔河林业公司改称塔河林业局。1975年樟岭、塔丰、盘中、沿江、马林林场相继建成
投产,年生产能力70万立方米。在此期间,尽管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但广大职工在恶
劣的自然条件和政治环境中,坚持抓好林业生产,做好各项工作,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

  1978年,塔河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 4 612万元,生产木材77.7万立方米,造林更新总面积
2 057.7公顷。固定资产原值15 980.9万元,利润819.9万元,总人口55 103人,社会消费品零
售总额2482万元,城镇储蓄62.2万元。1981年 8月,塔河县人民政府成立,与塔河林业局政企
合一。农业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积极推行生产经营承包和厂长(经理)负责制,
林产工业、地方工业、乡镇企业和多种经营先后起步,形成多种产业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到
1987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8 191万元,工业产值实现24 475万元。生产木材 121万立方米,
造林更新总面积19 000公顷,锯材7 000立方米,家具13 000件,黄金44公斤。固定资产(原值)
41 318万元,利税5 999万元,总人口83 032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 109万元,农业生产值
1 387万元(当年价),农业人口4 658人,劳动力1 914人,耕种土地4 456公顷,农民人均纯收
入803元。1987年的“5*6”特大森林火灾,烧毁盘中、马林两个林场,林业局过火面积36万公
顷,总蓄积1077.2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不含资源)6186万元。塔河人民积极开展生产自救
重建家园工作。8月10日所有灾民全部迁入新居。当年抢采烧死木 94.7万立方米,到1989年完
成烧死木抢采抢运任务。 “5*6”大火后,县委、县政府、林业局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
积极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发挥主导产业的优势,全面发展多种经营和支柱产业,强化管理,挖
掘潜力,促进全县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1990年,塔河林业局在以经济效益为主要评比指
标的全国500家大企业评比中,被列为第424位,是全区森工企业中唯一入榜的林业局。1991年
塔河林业局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1992年林产工业系统实现工业产值3979万元,销售收入3179.5
万元,利税总额 682.7万元。随着资源危困、经济危机的日渐显露,塔河县局以大兴安岭精神
为动力,1994年实施“二次创业”,以改革治理“两危”。199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5 928
万元,工业总产值47 162万元,生产木材98.7万立方米,锯材 80 500立方米,黄金137千克,
迹地更新12 756公顷,造林97公顷,利税总额5450万元,固定资产原值86 531万元。

  “九五”期间,各项改革不断深化,为企业注入生机和活力。1996年,全县本着“精干、
高效、务实”的原则,大刀阔斧地进行机构改革,积极稳妥地缩编分流。到1998年合并机构240
多个,分流2 100多人,节约支出2 300万元。对林机厂、建材厂、工程处、筑路队、商业局等
非林预算内企业实行剥离经营,推向市场;对电视台、医院、自来水公司、通讯科等服务性事
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差额拨款,逐步由依附型向自立型转变;对林产工业公司、多种经营
公司实行半全能管理。加快中小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步伐,积极探索委托、租赁、承包、兼并、
股份合作、国有民营等形式。林场成立替代产业公司,山场实行委托经营,运输实行租赁经营,
建立严格的激励约束机制,林场党政一把手实行年薪制,有效地推动林场的全面发展。将营林
工作放在县局经济持续发展、生态环境综合平衡的重中之重地位,1997年,塔河林业局成为天
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单位,首批封山19万公顷,占全局总经营面积的20%。

  1998年夏季,塔河县 3次遭受洪水侵袭,农业严重内涝,是塔河建县以来,自然灾害所致
损失最为严重的一次。县委、县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多方开辟创收渠道,实现“减产不减
收,受灾不受穷”,全县农业总收入实现2454万元,农民人均收入2361元,比1997年人均收入
2278元增加3.6%,超额完成地区下达农民人均收入2 358元的经济指标。1999年至2000年,突
出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突出改善群众生活水平,全面推进县域经济发展。通过改建、改造和
扩建,扩大细木工板、集装箱底板等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生产规模。调整农业经
营结构,扩大蔬菜、瓜果的种植规模,试种药材、白瓜籽和荞麦等经济作物,特色农业有了较
快发展。依西肯乡、十八站乡、开库康乡分别利用地域优势,种植甜瓜、蔬菜、发展畜牧养殖
业,初步形成生产规模,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采
取“股、破、卖、送、换”等方式,宜股则股,宜卖则卖,完成小企业改制54户,通过企业出
售和换照经营收回资金529.13万元,安置职工2365人。积极推进林场改革,重新调整生产组织,
将原来的8个贮木场合并为4个,撤销6个经营所。将木材生产战线管理辅助服务人员由2 013人
压缩到900人。木材生产单位的采运设备有偿转让761混合台,占林业局全部生产采运设备的98%
以上。

  以壮大“龙头”、规模发展、增强效益为目的,以政策扶持、引导、鼓励全局职工群众大
力发展养殖业,并以股份制形式吸纳职工资金62.4万元,建起种猪场、种兔场、种羊场,形成
畜牧业规模化大发展的格局。畜牧养殖业的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67%,成为农业的“半壁江山”。
深入开展“净、美、倡”、“解、更、促”活动,塑造精神风景,改善发展环境。

  200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实现4.7亿元,国内生产总值完成3.5亿元,比1999年增长2.5%。
木材产量调减7万立方米,减少资源消耗14万立方米。完成造林625公顷,当年成活率97%,人
工更新500公顷,中幼龄林抚育6000公顷,病虫害防治1.4万公顷。营林生产实现产值2211万元。
实现森工产值1.3亿元,职工自营经济实现产值3807万元,农业实现总收入2 830万元,农民人
均纯收入2652元,与上年相比增长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56.18元,同比增长4.0%,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4亿元,比1999年增加600万元。

  面向新世纪,塔河县(局)制定了新的发展蓝图:到2005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 6.6亿
元,五年平均递增6.94%,2015年达到10.6亿元,15年平均递增5.5%;人均国民生产总值6040
元,年平均递增6.10%,2015年达到8 589元,15年平均递增4.4%;地方财政收入 2 280万元,
年平均递减5.6%,到2015年达到3500万元,15年平均递增0.8%。到200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
82.1%,三次产业的比重调整到11:8:41,非森工采运业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1.8%,
非国有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3%。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7%,城镇居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达到5 773元。

   (安 丽 梁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