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塔源镇(林场)

塔源镇(林场)


  
塔源镇(林场)位于新林区最南部,镇址座标为东经 124°15′,北纬51°27′。施业区
内有河流11条,千米以上高山1 座,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还有一定蕴藏量的金矿、铜矿、
白银矿、砷矿和高岭土矿。总面积123 725 公顷,其中,林业用地118 031公顷,非林地5 694
公顷。森林覆盖率84%,森林蓄积量4 098 750 立方米。嫩林铁路和加漠公路穿越境内。有运
材公路308.08公里。全镇有人口4 731人,1 873户。民族除汉族外,还有蒙、满、回、鄂温克、
朝鲜、达斡尔等少数民族。1958年被黑龙江省建局筹备处命名为塔源(塔河的发源地),1965
年,开发建设新林区时命名为塔源乡,1968年改名为红源人民公社,1970年更名塔源人民公社,
1981年改称塔源林场,1986年成立塔源镇人民政府,实行政企合一体制。累计为国家生产木材
573.63万立方米。1973年在木材生产中总结出“采、育、用统筹作业法”,使木材生产工序合
理化,提高了经济效益,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这一经验受到林业部和省、地领导和著名数学
家华罗庚的高度重视和赞扬。1975年8 月,大兴安岭地委在塔源办学员训练班4 期,轮训1013
人,使其在全区得到推广,塔源林场因此被誉为伊勒呼里山顶的一面红旗。2000年,工农业总
产值实现2764万元,国民生产总值实现3040万元。年人均收入4320元。企业拥有固定资产3700
万元,各种采运机械设备近100 台。重点进行木材生产的同时,营林生产、多种经营、木材综
合利用、乡镇企业、职工自营经济等行业都得到全面发展。近年来新建牙签厂、单板厂、削片
厂、机制炭厂,分流职工730 多人。改革木材生产组织形式,将原有的十几个木材生产单位重
新优化组合,成立采集运一体化的生产作业组34个。对林场4 户国有小企业进行转制,实行自
主经营、自负盈亏,出售资产18万元,盘活资产32万元。2001年,林产工业实现产值500 万元。
通过政策鼓励、资金支持、物质技术扶持等措施,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
职工自营经济,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和职工自营经济1032户,从业人员2102人,实现产值1199万
元。在5 个个体经营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发展会员486 人。改革开放以后林场又先后被大兴
安岭地委、行署、林管局评为“双文明样板林场”、“人均贡献十强林场”,被黑龙江省委授
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续1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塔源林场(镇)在圆满完成
“九五”计划的基础上,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十年的框架设想,即经济保持较快发
展速度,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一番,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拓
宽就业渠道,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天然林保护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公
民文明素质大幅度提高,社区文化建设逐年改善,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把塔源建设成
为富裕、安定、团结、文明、进步的一个新型社会主义新林场。

(胡佳祥 陆艳青 曲 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