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镇(林场)
碧水镇(林场)
碧水镇(林场)位于呼中区东北部,呼玛河中游南岸,镇(场)址在林碧铁路115 公里终
点处,地理坐标为北纬 52°07′,东经123°39′。东与新林区接壤,南与宏伟镇相连,西与
呼中森林经营所相接,北与塔河县毗邻。总面积2 262平方公里。全镇有3 351户,13 342人,
有职工5 451人。
碧水林场的前身是碧水人民公社,建于1970年4 月。1976年1 月,碧水林场森林经营所与
碧水人民公社合并,称碧水人民公社(经营林场)。1984年9 月,提扬山、吉羊河、阿尔河、
秀山四个林场与碧水人民公社、碧水贮木场、碧水汽车队合并组建碧水林业公司。同年10月,
撤销碧水人民公社,成立碧水镇人民政府。1989年2 月,撤销碧水林业公司,碧水林场与碧水
镇合署办公。多年来,镇(场)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
1996年实现木材销售收入5 784.4万元,利润840.9万元,税金186.5万元。种植业创产值30.54
万元。试验种植的67亩小麦获得成功,养殖业创产值157.94万元,实现利润55.29 万元。1997
年,实现销售收入2 102.37万元,创利润313.7万元,上缴税金223万元。实行“工资补偿田”
等政策,调动职工群众发展种、养、采集业的积极性。自营经济创产值114 万元,实现利润17
万元,肉、禽、蛋基本实现自给。2000年,深化林场改革,对林场附属的林机厂、加油站、招
待所等单位实行剥离经营;季节工全部转岗;将基层5个分场改制为南北2个林业经营大队,林
场机关由原来的25个股室办改为22名大员制;全场计时工由767 人减到295 人。成立43个营林
专业联户,20个原条生产专业户,21个原木生产专业户,41个运输专业户。强化企业管理,继
续推行场务公开,由1999年公开12项增至17项。林场采取“一引导、二扶持、三鼓励”和“扩
充总量,提高技术含量”的原则,加大自营经济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在第三产业上推行股份合
作制,逐步取缔“原”字号初级产品,加强木材精深加工,取得良好的效益。截止2000年10月
末,生产商品材4.35万立方米,销售收尺2 308.77万元,实现利润99.8万元。“天抚”生产拨
交1173.3公顷,人工造林2577亩,“天保”造林2719.5亩,补植285 亩,四旁绿化5000株,母
树林抚育389 亩。自营经济产值1633.8万元,年人均收入4511元,年产值超100 万元的产业大
户有3 户。
在“净、美、倡”活动中,疏通街道,清理木半子城,美化场容场貌;开展“冰雪文化”
活动,大秧歌活动,丰富居民文化生活,陶冶情操,人们安居乐业,有2个小区被评为地级安
全小区。
“十五”期间,碧水镇(场)将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调整经济结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构建多元经济格局,多轮驱动,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厂兴民富,碧水长青。
(安 丽 李清池 陈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