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关林场
雄关林场
雄关林场位于呼中林业局东南部,呼源河中游两岸,东与新林相连,西、南、北与呼源林
场相接。南北长17公里,东西宽15公里。地理坐标为51°33′24″~51°42′36″,北纬123°
37′55″~123°50′23″,经营总面积17 662公顷,林业用地17 269公顷,非林业用地393公
顷。林木总蓄积量745 4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9.01%。林场有居民324户,总人口1 143人。
职工576人。固定资产1 100万元。交通方便,国铁西呼支线横贯全场11公里;公路主干线穿过
林场通往林海,全长33公里。商业服务、文教卫生事业齐全,设有无线电转播台,电视转播台
及有线广播站等设施。
雄关林场1974年2月由原西那木贮木场改建。1974年 4月组建雄关人民公社,6月人民公社
与林场合一,同时成立雄关人民公社(林场)革命委员会,1979年4月撤销革委会称雄关公社(林
场),1987年8月雄关人民公社改为雄关乡,1991年4月,雄关乡改为雄关镇,2001年4月,雄关
镇撤销并入呼源镇。建场以来,木材产量由1974年的10 074立方米,逐年增加,为国家建设做
出贡献。1997年,针对木材领域竞争日益加剧的形势,林场加大改革力度,采取剥离经营承包
的办法,对贮木场、采运段、营林队等实行委托经营管理;对广播电视台、浴池、粮店等实行
剥离经营,推向市场。减编分流,非生产人员由38%降到25%。实行成本对全部资金一票否决
制。采取“两挂钩”的考核办法,把职工收入与职工所负责任大小挂钩,与职工所创效益挂钩。
打破干部、工人界限,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使林场焕发生机。2000年,继续深化改革,
撤销贮木场、采运段、检修所等基层单位,剥离辅助性生产单位,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有偿
转让机械设备,妥善安置转岗分流人员。加大对职工自营经济的领导和扶持力度,先后提供无
息贷款20余万元。每年重点扶持10~15户,实行滚动发展。90%以上的职工家庭有自营经济收
入,2000年全场职工自营经济收入225万元,人均收入4954元。全年生产木材0.7万立方米,营
林生产600亩,幼壮林抚育4 050亩。完成林产工业小材小料加工3 205立方米。完成产值1 007
万元,增收节支 20.9万元。伐区质量合格率100%,更新造林成活率85%,更新造林三年保存
率80%。林场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两个文明建设总体发展规划》、《雄关林场文明公约》、
《两个文明建设奖惩条例》、《职业道德教育规范》。12个基层单位中有 4家晋升地级“文明
单位”,林场被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十五”期间,林场将进一步深化改革,转换
经营机制,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两个文明建设引向深入。
(安 丽 李清池 袁根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