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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林场

青松林场


  
  青松林场位于大兴安岭北坡额木尔河上游,距阿木尔林业局局址劲涛镇40公里,行政区划
隶属漠河县。场址地理坐标为东经 123°11′25″,北纬52°31′15″。东与塔河林业局相接,
南与呼中林业局毗邻,西与满归林业局交界,北与绿林林场接壤。施业区多为低山丘陵,林业
局境内海拔最高山峰白卡鲁山在林场境内,主要河流有阿夫克洛希河、阿兴奇河、齐鲁巴河。
施业区面积114 826公顷,活立木蓄积量9 591 167立方米。常驻人口152户,427人;汉族人口
占绝大多数,还有蒙古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学校、卫生所、检修所、有线电视、程控电话等
附属设施齐全。每年承担全局近三分之一的木材生产任务,年设计生产能力10万立方米。天然
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后,生产任务下调,年产木材4万立方米。

青松林场始建于1981年。1985年林场实行集体承包、个人负责制度,打破“大锅饭”和
“铁饭碗”,实行按劳取酬,生产效率提高,增加了效益。1996年更新造林181 公顷,人工幼
壮林抚育489.5公顷,火烧迹地清理120 公顷,病虫害防治266.6 顷。木材生产完成 99 200立
方米。职工自营经济实现产值116万元,综合利用实现产值328万元。1998年,精简非辅人员,
竞争上岗,精简机关人员37人。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实行生产资料有偿转让,成立各类生产经
营专业户队伍,激发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后,林场适应新形势发展,
巩固、发展营林基础地位,成立营林专业户队伍。执行限额采伐制度,严格资源管理,加强森
林防火。1999年,林场出台《青松林场职工自营经济扶持办法》,鼓励职工群众发展养殖业、
运输业、采集业和服务业,提高林场第三产业比重,增加职工收入。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
2000年以“净化环境、美化家园、倡导文明新风、争做文明公民”活动为载体,改善林场环境,
提高公民文明意识。制定场规民约,开展“五好家庭”、“文明十颗星”评比活动,投资修建
有线电视转播台,安装程控电话。场容场貌焕然一新,职工群众精神振奋,促进了物质文明的
发展。

  “十五”计划期间,青松林场坚持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减少林木消耗,巩固营林地位,
依托技术和劳动力资源优势走境外采伐道路,保护国有资源。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靠科学技
术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多种经营和职工自营经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推动林场各项事业协调进步。继续发扬阿木尔人艰苦创业的精神,为实现兴企富民目标,把青
松林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型林场而努力奋斗。

   (刘振中 王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