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文化馆
呼玛县文化馆
1951年,由黑河专署拨款建成160 平方米土木结构的文化馆,1953年改为呼玛县文化馆。
1956年重建200平方米土木结构馆舍,编制6人,同年,因水灾暂迁呼玛县新华书店。1960年,
编制增到8人,1961年,组建业余管弦乐队,举办7次舞蹈培训班,学员490人,美术培训班1期,
学员中的79幅宣传画和87幅漫画参加展出。1964年,组建业余演出队,演出8场次,辅导7个公
社和12个生产大队的农村俱乐部,开展节假日活动。1965年,辅导全县26个农村俱乐部开展节
日文化娱乐活动。1970年,编辑《前哨文艺》,1976年改为《呼玛文艺》,1983年改为《呼玛
河》,共出版71期。编印出版了《呼玛县民间故事集成》第一、二集,《呼玛县文艺志》。1970
年后,文化馆组织业余文艺演出队排演了现代京剧《红灯记》(片断)、《沙家浜》(片断),
参加地区11届文艺汇演、地区3 届声乐比赛、地区话剧小品大赛、地区曲艺汇演等17场次,承
办5届“呼玛之夏”音乐会。文化馆现馆所为1978年修建的400平方米二层小楼。建馆后的图书、
乐器、服装等备品,在“文化大革命”中损失,1970年后,逐年购置,现有乐器25件,音响68
件,服装180套,固定资产50万元,编制12人。1961年至2000年,举办各类辅导培训班120余期,
5000余人次。
(周士英 于学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