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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文艺工作团

大兴安岭地区文艺工作团


  
  1969年7月,为庆祝大兴安岭开发建设5周年,地区举办第一届文艺汇演,临时抽调塔河、
新林、呼中、松岭区业余文艺骨干 100余人,组成一支文艺宣传队,此队即为大兴安岭地区文
艺工作团前身。1970年,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有临时演职人员60多人。1971年改为文艺宣
传队,并有四栋活动板房做为办公室和宿舍。1972年兴建 100平方米办公楼,1973年,改为大
兴安岭地区文艺工作团,隶属地区文化局,定编50人。1978年至1986年,分 3批招收56名声乐、
器乐、舞蹈、话剧、曲艺等方面的省艺校艺术班学员,由文工团代培,有46名学员毕业留团工
作。1970年至2000年,文工团演出了《雷雨》、《茶花女》、《曙光》、《八一风暴》、《救
救她》、《劳资科长》、《哥哥和媳妇》、《假如我是真的》等思想性、艺术性较强的大、中
型话剧27台,小品20多个。有40多名演员参加了6部电视剧的拍摄工作,其中5部均在黑龙江电
视台,中央电视台1、2、8台播出。 播出30多部广播剧,并在全国各电台交换播出。有32人次
在省级大赛中获奖,有12人加入黑龙江省戏协,12人入黑龙江省音协,14人入黑龙江省舞协,
9人入黑龙江省舞台美术学会,2人入国家级舞台美术学会。2000年,地区文工团组织文艺演出、
送戏下乡65场,观众5 000多人;排演“世纪之春”文艺节目16个,对外公演18场,观众1万余
人。“5*6”大火反思日,对外公演文艺节目,观众2 000多人。排演话剧《我们班的故事》22
场,1.3万多师生观看。

(于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