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
加格达奇律师事务所,于1982年成立。是全地区第一家国办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 5人,
兼职 1人。2000年前,该所的性质一直是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工资形式为差额补助与自收
自支。2001年与政府脱钩,改制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成立以来,承办了全区内各种
重大刑事、民事、经济案件,为林区的法律建设做出贡献,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合格的法律服务,
受到社会普遍赞赏。曾参与承办“5*6”大火部分刑事案件的辩护,为“5*6”大火后的刑事案
件的判决做了大量的工作。1998年,该所承办于月医疗事故赔偿案的民事代理,开创了大兴安
岭地区精神损害赔偿 5万元的先例。此案经国内多家报刊媒体的报道,判决后原、被告均服判
决,未有上诉,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为大型企业、政府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于经济合同的
谈判和订立。同时,代理刑事、民事、经济案件。挽回经济损失三亿多元。为全地区的经济腾
飞和发展提供了多形式、多渠道的优质服务。目前,该所实行承诺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廉
洁办案,并拓广服务范围,为私营企业给予法律服务。所长安文秀携全所律师将用精湛的法律
知识,为社会各界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
法人代表:主任律师 安文秀 地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朝阳路中段
电话:0457—2125611 2713945
(王 艳 律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