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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开发流动服务中心


  
  地区人才中心成立于1984年,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 5名,1986年11月升格为处级事业单
位,1994年12月成立大兴安岭地区人才市场,为科级事业单位,由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导,
1996年内设机构为干部流动科、人才市场科,编制 5人。承担为经济建设开发交流人才,参与
人才需求的规划和预测工作,组织协调人才理论研究、传递信息、指导基层业务工作开展;对
需要人才的单位和要求流动的人才进行咨询,登记和牵线搭桥;管理流动人员档案;为流动人
员评定职称、调整档案工资、办理出国政审;组织或协助单位招聘人才,引进人才,办理招聘、
引进人才手续;对单位和人才签订的合同进行鉴证;组织对人才的能力、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
对人才流动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或仲裁;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帮助人才提高素质和知识更
新;对集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代理等。至2001年10月,共保管流动人员档案 232卷,其中非
在职“五大”毕业生档案130卷,辞职、辞退人员档案27卷,停薪留职人员档案6卷,下岗分流
人员档案42卷,其他人员档案27卷。从1996年以来已为34人办理了聘用合同签证手续。1996年
与哈尔滨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联合举办了短缺人才录干大专班,培训学员 276名。为经济建设
开发交流人才,1997年交流成功7人,1998年交流成功28人(去外省2人),1999年交流成功57人
(去外省2人),2000年交流成功8人(去外省 4人)。几年来,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
券公司、外贸局等部门40余人签订了人事委托代理合同,为其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调整工资、
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等方面的服务,调动了被代理人的积极性,使人事及党团管理工
作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为42名下岗分流人员保管档案、调整工资、办理医疗保险等项业
务。在进入新世纪之初,地区人才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本着为人才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
为各条战线输送人才,促进林区经济的发展牵线搭桥。

(王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