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的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地区
中心支公司,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业务,是全区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1996年全区保
险机构体制改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分业经营,公司于同年 4月更名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
司大兴安岭分公司,重新界定经营范围,开始全面履行机构分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规定的有关财产保险的各种职能。公司于1999年初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兴安岭分公司,
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区唯一一家国有独资商业性财产保险专业公司,机关内设 7个职
能科室,负责10个基层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隶属人保黑龙江省分公司。
经过20年的稳健经营,公司依托实力雄厚、市场占有率高、业务种类多、机构网络全、技
术力量强和完善的售后服务等整体优势,逐步实现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的跨越式发展。经营
的业务种类已由创办初期的3 个拓展到50余个,形成企事业财产保险、城乡家庭财产保险、机
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等财产损失保险及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多
险种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业务格局;同时还结合保险市场日益多样化的需求,积极为客户设
计、引进、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开办与客户约定的其他保险业务。国有财产保险专业公司,
承担着林区社会财产近百亿元的巨额风险保障责任,全区已有60%的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财产及
数以千计的机动车辆投保各类财产保险。20年来累计处理各种保险理赔案件近 8万起,兑现赔
款总额3亿多元。1987年“5*6 ”特大森林火灾,公司赔偿人民币1.26亿元,创下此前中国保
险史上火灾赔款最高纪录,该笔赔款占当年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投资总额的60%;1999年
夏季,呼玛河流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保险赔偿金额达 3 400多万元。公司在充分发挥经济补
偿职能的同时,积极开展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积极参与企业的风险管理,累计投入专项防灾奖
金70余万元,无偿资助参加保险的大中企业增配和改善安全设施,为增强保户和社会的防灾、
抗灾能力提供雄厚的资金和物质支持,有效地控制了一些风险发生的程度和频次。公司系统网
络建设已粗具规模,基本实现以分公司为中心辐射全辖的数据集中处理和信息快速传递。充分
发挥“人保专线”95518 的服务功能,做到全天24小时有专人应答受理,以最快速度赶赴第一
现场查勘定损。公司继续在完善服务措施和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不断开发具有人保公司特
色的系列服务、配套服务和延伸服务,努力构建全员为客户服务,公司为社会服务的“大服务”
格局。
总经理:冯建科 地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58号 电话:0457—2125805
传真:0457—2137712
(何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