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物资总公司
大兴安岭物资总公司
1964年 7月,大兴安岭会战指挥部成立后勤部物资处(包括总库),负责所需物资的采购、
供应。1965年 3月,改为大兴安岭林管局物资处,与大兴安岭地区物资局政企合一。改革开放
后,供应机制逐步改变和拓展,1995年 3月,在专业公司改革中,又改为大兴安岭物资总公司。
1997年实现首次盈利。1998年,加强费用支出控制,实行推销员制,开展全员推销,实现销售
收入6077.6万元,实现利润6.6万元,同比多盈利5.3万元。1999年,受“通货紧缩”影响,实
现销售收入9857万元,国有资产达到保值增值。2000年,物资总公司成为全区以经营石油、机
电设备、建筑材料、民用爆破器材等生产资料为主的国有流通企业。总公司下属林区石油总公
司、民用爆破器材专营中心、废旧物资再生利用公司,负责对林业集团和林业集团所属企业所
需专项物资的采购、供应等项工作。使企业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从1997年至2000年,增效累
计80万元,年营业额1.45亿元。公司员工294人,资产总额 1.41亿元。入世后公司将严格按市
场经营规律办事,提高企业素质,增强竞争力,搞活经济,不断发展进步。
法人代表:姜国学 电话:0457—2123724 邮编:165000 地址:加格达奇林海路15号
(司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