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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知事公署楼

呼玛县知事公署楼



  1914年(民国三年)10月,黑河道尹令准:呼玛县署由金山镇迁至古站(呼玛)镇,拨给建署
经费1.8万元。1915年(民国四年)春开始修建,1916年(民国五年)4月竣工剪彩。该县公署是呼
玛县从金山镇迁往古站(呼玛)镇第一代公署,也是保存完好的一所建筑。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呼玛县人民武装部所有,房屋仍保持原貌。

(李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