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第三篇 城乡建设
第一章 机构投资
第一节 机构
1972年成立了呼玛县建设科,1984年改为呼玛县建设委员会。下设:秘书股,财务股、施
工建材股、城乡规划管理股、设计室、质量监督站、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全县土木建筑设计、
施工、建材业的管理、质量监督,城乡建设规划、保护水质、大气和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
等项工作。到1987年县建委机关有职工25人。
所属单位有房产管理处、建筑工程公司、第一二砖厂、自来水公司、砂石管理站等。1987
年末有所属职工452人。
呼玛县房产管理处。有职工18人,141汽车、小四轮拖拉机各1台,管理房屋2.94万平方米。
负责房屋维修,收缴房租费,对房屋交易进行评价,对全行业房屋进行产权、产籍、档案管理
和建设职工住宅等业务。
呼玛县建筑工程公司。是1981年由原第一工程队、第二工程队合并成立的四级土木建筑安
装集体企业,有职工2299人,其中管理人员13人。有流动资金40万元,固定资产80万元。主要
设备有混凝土搅拌机4台,砂浆搅拌机2台,卷扬机4台,龙门架2 台,发电机组1台,万能机床
1台,平、压刨、打眼机各2台。负责我县土木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施工能力
都有很大提高,由过去只能建平房和一般小型楼房到承担钢筋混凝土等较复杂的多层楼房,并
能制做安装预制楼板,工程质量和社会信誉不断提高,扭转了过去工程质量差、造价高、工期
长、连年亏损的被动局面。
呼玛县第一砖厂。1987年末有职工87人,有流动资金12万元,固定资产101 万元,设备有
引风机1 台,制砖机2 台,推土机8 台,汽车2 台,手扶拖拉机3 台,C620机床1 台;设有第
一车间、第二车间、机修车间、铁木车间。自1986年基本建设投资逐年增多,1987年自筹资金
13万元,贷款23万元,重新建一座36门轮窑,当年施工,当年竣工交付使用。设计能力日产红
砖10万块。
呼玛县第二砖厂。是1981年由第一砖厂集体工人和护岸工程队集体工人合并组建的。职工
108人,设备有两台发电机组,汽车8 台,推土机1 台,55拖拉机1 台,手扶拖拉机4台。年生
产半成品砖150万块。由于小窑成本高和管理不善,于1985年停产。
呼玛县城建管理处。负责城镇道路维修养护、公共卫生、绿化和城镇建筑用地规划等业务。
1982年归属呼玛镇管理,建设委员会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城镇经费由财政统一拨给建委,由建
委再拨给城建管理处。
呼玛县自来水公司。1978年组建自来水公司筹建处,有职工12人。主要设备有发电机组1
台,浅水泵2台,离心泵2台,大口井1眼,深井2眼,水塔1座。负责城镇供水及管理。
呼玛县砂石管理站。1985年组建,有职工11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负责呼玛镇砂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