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给水排水
第二节 给水排水
一、给水
呼玛镇建筑在黑龙江西岸,呼玛河北岸的淤积平原上。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优良,为城
镇供水提供了有利条件。
1978年由县政府呈请,黑龙江省城建局批准了呼玛县给水计划任务书,组建了呼玛县自来
水公司筹建处,兴建自来水工程。到1987年末共完成投资18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62万元,占
总投资的90%,地方投资18万元,占10%。在呼玛镇黑龙江段上游靠近江岸100 米处建大口井一
眼,井深12米,直径5米,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能力涌水为1500吨/日。深井两眼,井深32米。
供水管道采用枝状管网,按道路走向铺设,主干线管径为150毫米,埋深3.6米。在管道的
坡向最低点及末端设排空装置,以便排除管内积水,设130 个检查控制阀门,完成主管线12公
里,支管线3 公里。1986年正式供水,日供水能力400吨,有900多户,3600多人吃上了自来水。
占全镇人口的31.4%。
为加速城镇供水建设,积极筹集资金,除国家投资建水源和主管道工程外,地方财政拿出
一部分资金用于供水建设。进水用户居民负担入户管线和材料费等。以缓解资金不足的困难,
保证供水建设的需要。
二、排水
城镇内全部是地面排水,老区基本上是西高东低,出支线明沟渠入排水总干渠,然后由总
干渠汇入黑龙江。水产公司,第二粮店至和平路从东流向西,进入泡子。泡子西居民区的排水,
由西流向东,进入泡子。镇内石砌水泥盖板排水沟共有3766延长米,其中主排水干线500 延长
米,支线3266延长米,其它土排水沟2.5 万延长米。道路交叉口处部分设置了涵洞,全长194
米,其中石砌沟,水泥盖板涵洞53米。为增加排水系数和安全性,在江汛期间不受害,在排水
干渠大堤处设置了闸门和泵房,实行雨水强排,以避免和减少居民因雨水大而受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