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房屋建设 各乡、村房屋总建筑面积为680.877平方米,其中:住宅412.617平方米,占66.6%,公共
建筑93.073平方米,占13.67%,生产建筑175.185平方米,占25.73%。
附表:
乡、村房屋建筑面积情况表
单位:平方米
1985年春出现了历史罕见的倒开江,其冰袭击了金山乡新街基村,使百户房屋被冰凌撞塌
和冲走,有几百口人无家可归。在党的关怀支持下,省政府拨款40万元,大兴安岭地区各林业
局支援62万元。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组成以县长卢风为总指挥的重建班子,副总指
挥于学礼和部分成员于1985年6月1日到达新街基村,在乡政府的密切配合下,对新街基村移址
重建家园进行指导。采取专业人员设计,统一规划、统一施工。施工面积8836平方米,其中有
住宅156户和1 栋村委会办公室。于当年10月1日全部竣工,交付使用,灾民都搬进了新居。新
村横街竖巷都按规定实施,支、干线分明,道路、排水沟整齐、布局合理,新村周围,道路两
旁都栽上了杨、柳、松树,一个社会主义新村(友谊村)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