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乡村绿化
第三节 乡村绿化
乡村绿化是美化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也是维护和改善生态平衡的措施。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制定了绿化乡
村规划,1987签定了“绿化责任状”,把绿化的责任落实到乡、村主要负责人的肩上。各乡、
村共有绿化林37.2公顷。其中:荣边乡、村有绿化林4.2公顷,兴华乡、村有绿化林2.3公顷;
三卡乡、村有绿化林4.1公顷,鸥浦乡、村有绿化林2.9公顷;金山乡、村有绿化林3.5 公顷;
兴隆乡、村有绿化林2.7公顷;北疆乡、村有绿化林7.8公顷;韩家园乡有绿化林6.5 公顷,白
银纳乡、村有绿化林3.2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