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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体制改革

第二节 体制改革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983年1月,全县除金山乡前进村、金山村(原为2个生产队)外,9乡1镇普遍推行了各种形
式的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县在荣边乡先行试点,然后全面铺开。农业生产责任制采取的
形式是:

  1983年是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头一年。在小麦作物上土地承包给农业组或机车组,以机
车为主进行专业承包,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大田作物采取统种(统耕),按户进行分管,包产到户、到人责任制。1983年末,全县实行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36个生产队,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57%。

  1984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到本年9 月全县实行联产承包的生产队达到62个,
占全县生产队总数的90% 以上。联产承包责任制又出现了以下形式:

  土地承包给农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干到户。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凡是农民
承包土地,都签定承包合同,并按承包土地提取“两金”、“一费”。即公积金、公益金、管
理费。土地分一、二、三等,一等土地每亩年缴5 元,二等土地年缴3 元,三等土地年缴1元,
由村收缴。

  土地承包给农户,农机具作价卖给农民,农户进行合股经营机械,有机户为无农机户代耕。
小麦统种分收,大豆统种分管分收。

  土地及农机具不分给农民,仍然实行统一管理,小麦由机耕队包种,大豆实行统种分管,
统分结合。金山乡前进村采用了这种形式。

  土地及大型农机具仍实行统一管理,统种、统管、统收,金山乡金山村采用了这种形式。

  对有专业技术的社员,在缴纳同等劳动力的积累和管理费,担负同等劳动义务工的前提下,
鼓励他们外出搞专业性生产经营和专业性承包,允许从事经商或从事其它服务性经营。对专业
承包者因劳力不足,按着同工同酬的原则采取换工,招收零工和帮工;允许合作经济之间请季
节工或专业技术人员。无论采取什么形式的责任制,都要签定合同。

  附:金山乡前进村、金山村统管统收效益表

前进村、金山村(队)统管统收效益表



  承包办法,一是土地承包。土地承包是农业联产计酬承包生产责任制的基础,1983年春,
普遍推行土地承包分田到组。年末进行土地承包到户。根据各生产队士地面积不同,承包给农
民土地数量也不一样。一个生产队70%耕地按人口平均分配,30%土地按劳动力分配,即人七劳
三,也可按人分口粮田,劳动力分责任田的办法。由于各地耕地面积不平衡,县不作统一承包
数量的规定,随着土地承包到户,粮食定购任务、农业税、上交提留款也随之落实到户。凡农
民承包土地都签定承包合同,按承包面积向集体交纳提留。交纳办法分一、二、三等土地:一
等地亩交提留款6元,二等地亩交提留款4元,三等地亩交提留款2元或3元不等。

  二是生产工具、机械作价卖给农户。随着农村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的推行,从1983年末开
始到1984年9月,先后将农用大中小型拖拉机613台,联合收割机189台,汽车23辆,农具2 758
件(除金山村、前进村农用机械仍然由集体统一经营外),全部作价卖给农民和农场农工。凡买
农具、农用机械者,先交款三分之一,余者分三至五年交清。

  二、农、工、副财会服务站的建立。

  为了适应和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县各公社普遍建立了农、工、副财会服务站。由公
社会计辅导员任站长。从各生产队通过考试聘用财会人员2至8人,到公社进行专业会计集体办
公,分片包干,有分有合进行对各队财务指导。建站后对农民开展多项代办代管业务。

  代管财务档案。对农村基本核算单位的全部帐据、报表登记造册,专人保管。

  代管资金。农村集体资金统由财会服务站管理,按原生产队建制分户设帐,行使对集体资
金的审批权。

  代管帐目。各队基本核算单位的帐目,分别按队设帐,统一管理,收支分明,按期公布,
按月报表。

  为农户代收代付个体经济往来的收付业务。

  为农户代办结算各种副业收入款项和劳务收入。

  负责农民应上交集体的公积金、公益金、统筹费、管理费的收缴。

  为集体和个人代收往来欠帐,对集体承包前陈欠帐、承包后财产作价款、生产底垫款的回
收。

  对农户开展信息咨询。代理签订农业承包合同,财产下放合同,购销合同,租赁合同,买
卖合同,还款协议等。

  代理乡财政收缴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

  为农民发展生产和进入流通领域给予资金扶持。利用集体闲置资金,开展信贷业务,搞有
偿资金融通业务,解决农民资金短缺。

  为农民和集体代打经济官司,代写诉讼状,代受理经济合同纠纷。

  财会服务站起到了强化农村经济管理的作用。

  三、农村“两清”

  1986年3月26日,全县农村开展整党并在整党中开展“两清”(清理农村财务,清理农民不
合理的负担)工作,为搞清农村集体家底,克服农村财务混乱保护集体财产和减轻农民负担。县
委、县政府从县直各部门抽出领导和业务骨干80 人,组成农村“两清”工作组,深入各乡开展
工作,除荣边乡外(85年已进行清理),对8乡1镇的65个生产队的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进行清理。
至1986年9月结束,取得了成果。

  建立了农村财务档案,解决了集体财务档案散失的问题。在“两清”中,乡政府出房子,
村上出柜子(箱子),专业会计掌钥匙,建立财务档案室,各乡镇均由乡农村财会服务站负责,
将农村财务档案资料收归乡农村财务档案室管理,使其臻予完整、齐全、安全、查阅方便。

  查清了农村集体资金的来龙去脉。自1983年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将原集体的财
产物资折价变卖或作价卖给各户(包括国营农场),农村集体积累资金总额由1982年末的2246.8
万元减少到1986年3月末两清前的913.7万元,减少了1333.1万元。主要是固定资产变价处理减
值1116.9万元;核销亏库104万元,核销呆、挂帐45.7万元;用做统筹费提留款支出66.5万元。

  清理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回收部分欠款,到1986年3月末,社员欠款由1982年末219.8万元,
增加到361.6万元。“两清”中回收欠款329万元,对社员尚未还清之拖欠,补签还款合同,以
促其还款。

  清理农民负担。1983至1985年全县农村开支统筹费、提留款按农村人均负担20.O6元提取。
为减轻农民负担,在“两清”中县政府规定:农村统筹费、提留额的提留标准为每人不超过20
元;对农村提留款建立预、决算制度,加强统筹费、提留款的管理。由于1984与1985年农业遭
受严重水灾,对1983至1985的3年农村统筹费、提留款 87.8万元没能提取,致使全县村干部开
支动用原集体积累46.4万元,其它开支20.1万元。

  对“两清”中发现的4起贪污案件,分别交由行政和司法部门处理。

  附:农村生产队资金变化一览表

农村资金变化一览表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促进了生产力的解放,增强了战胜灾害的能力。1983年遭
到严重春秋涝灾1984年洪水灾害;1985年严重冰凌灾害和严重秋涝;1986年严重秋涝。农民响
应县委、县政府“一减两不减”(农业减产,总收入和人均收入不减)的号召,积极开展抗灾自
救,生产自救,采取农业遭灾副业补的办法。克服了各种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困难。1987
年农村经济好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的任何一年。粮、豆、薯总产3001万斤,比1986年增长71.8%;
完成定购粮任务805万斤,比1986年增长32.6%;农业总收入达1677 万元,比1986年增长42%;
农村人均收入612元,比1986年增加41%。

  附:农村收益分配一览表

农村收益分配一览表



注:表内1978—1981年数字包括十八站、依西肯、开库康、兴安、漠河五个乡,不包括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