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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

第一节 机构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农机主管部门。自1969年国有拖拉机机耕队全部下放到生产大队,实
行队有、队管以后,农业机械管理局主要任务已转向为各生产大队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化的
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农业机械化经营管理经验,搞技术培训、指导,推广,
搞好农机具供应、修理,达到农机具优质、高效、低耗、安全、增产的农业生产服务方面来。

  1978年农机科所管辖的基层单位有:农机修造厂、农机供应站、农机校、农具研究所和漠
河、兴安、开库康、依西肯,十八站、鸥浦、兴华、金山、呼玛镇、荣边、三卡、北疆、兴隆、
韩家园等14个公社机管站。全系统共有职工224 人。1981年划县后,将漠河公社机管站、漠河
农机修理点、兴安公社机管站划归漠河县;将开库康公社机管站、十八站公社机管站、十八站
农机修理点划归塔河县。呼玛县农机所管辖基层单位有:9 个公社机管站和三卡、兴华、欧浦
3个公社的农机修理网点、县农机修造厂、农机供应公司、农机校、农具研究所,共有职工172
人。

  1981年成立了县农机监理站,1984年县站已配7名监理员,各乡配1名监理员,负责全县农
机驾驶员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目标管理,纠正驾驶员违章驾驶,并负责农机具的技术管理工作。

  1984年4 月,农机科改称农机总站,归属农牧渔业局领导。总站内设农机经营站、农机修
造站、农机监理站。原农机科所属的农机校、农具研究所,农机公司、农机修造厂归农牧渔业
局直接领导,各公社的机管站,改称乡农机管理服务站,一切经费由农机总站统管。同年7 月,
农牧渔业局将农机校,农具研究所、农机公司、农机修造厂又划归农机总站直接管理。1987年
县政府决定将农机总站从农牧渔业局划出,改称为农业机械管理局。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各乡机管站更名为农机经营管理站,将农机技术管理、机务管理工
作移交给了农机监理站,至此,农机经营管理站的职能也随之转向了为农业机械化技术服务工
作。